近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合肥市婦女聯合會簽署《合肥市法院家事調查員工作規范(試行)》,首批聘任60名家事調查員,并對家事調查員開展集中培訓,開始在全市推廣家事調查員制度。
該舉措是在總結轄區廬陽區法院與區婦聯共同開展的家事調查員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市推廣家事調查員制度,將進一步推動家事調查制度規范化制度化,實現家事審判與矛盾糾紛化解、綜合司法救助、基層社會治理等工作的協同聯動,有利于推進家事糾紛多元化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據介紹,《合肥市法院家事調查員工作規范(試行)》明確了家事調查員的選任、職責、管理、調查范圍、調查方式和履職保障等方面,將法律的專業化與家事的“人情味”有機結合起來。家事調查員由合肥市婦聯等單位及基層群眾組織推薦,由合肥中院選任;兩級法院根據案件審理需要,可以委托家事調查員調查當事人的個人情況、對子女的撫養情況、對老人的贍養情況等;家事調查員出具的家事調查報告不僅包括人民法院委托調查的所有事項,還包括家事調查員的分析和建議,必要時家事調查員可以出席法庭陳述意見和建議,為高效化解家事糾紛,維護家庭和睦,促進社會和諧提供了有力支持。(安徽商報 元新聞記者 張劍 通訊員 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