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地方標準制定,建立新型標準體系,推動標準化創新發展。11月22日下午,安徽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共六章四十三條,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突出本地優勢和特色,建立新型標準體系
為了規范標準的制定程序,提高標準制定質量,《辦法》規定,應當突出本地優勢和特色,建立新型標準體系,推動地方標準與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鼓勵制定高于推薦性標準技術要求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
《辦法》明確了地方標準技術審查事項,并規定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的地方標準,存在重大意見分歧或者涉及利益關系重大調整情形的聽證程序。
推動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轉化為地方標準,推動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轉化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實行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
為了保障標準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標準在高質量發展中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辦法》明確實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要求社會團體和企業向社會承諾其公開的標準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企業在提供產品或者服務前完成執行標準信息的自我聲明公開,并對公開的內容和要求予以明確。
《辦法》引導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的渠道,明確規定自我聲明公開的信息應當可獲取、可追溯和防篡改。
推進標準化創新發展,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
作為國家標準化創新發展試點省,為了進一步推進標準化助力高技術創新、促進高水平開放、引領高質量發展,《辦法》明確建立科技成果向標準轉化的工作機制,支持企業建立推進科技研究與標準研究同步、科技成果應用推廣與標準制定和實施同步的工作機制。
支持開展標準化試點示范工作,建立標準創新型企業,鼓勵構建技術、專利、標準聯動創新體系,支持建立企業、科研機構、產業上下游企業標準合作機制。
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鼓勵對標國內外先進標準,提高標準化水平。
推動實施融資增信制度,鼓勵金融機構給予標準化水平高的企業信貸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標準交易、標準質押等活動
推動長三角、長江經濟帶、中部地區等區域標準化聯動發展,推進地區間標準互認和采信。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武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