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上網電價未來將全部由市場形成。省發改委近日全文發布《安徽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未來我省新能源項目(風電、光伏發電,下同)上網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
推動全電量參與市場交易
除了傳統煤電,新能源發電在電力供應中的貢獻越來越大,新能源電價改革也備受關注。安徽商報、元新聞記者了解到,今年初,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在全國范圍內推動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通知》又被稱作“136文”,被認為新能源電價市場化改革進入“深水區”。
近年來,安徽大力發展新能源,截至6月底,安徽省新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6414萬千瓦,占發電總裝機容量的46.6%,超過煤電。貫徹落實“136號文”,安徽此次公布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推動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推動全電量參與市場交易。新能源項目上網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除了風光電,我省還提出,未來或根據市場建設情況,適時推動生物質能等各類電源參與市場交易。新能源參與市場后因報價等因素未上網電量,不納入新能源利用率統計與考核。
在參與市場交易方式上,《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提出,具備上網電力預測條件、能執行電力調度機構功率控制指令的新能源項目及虛擬電廠(能源聚合類)可以“報量報價”參與現貨市場。同時,所有新能源項目及虛擬電廠(能源聚合類)也可以“不報量不報價”方式,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現貨市場。參與跨省跨區交易的新能源電量,上網電價和交易機制按跨省跨區送電相關政策執行。享有財政補貼的新能源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內的補貼標準按原有規定執行。
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機制
我省將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機制。《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提出,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后,在市場外建立差價結算機制。對納入機制的電量,市場交易均價低于或高于機制電價的部分,由電網企業按規定開展差價結算,結算費用納入系統運行費用由全體工商業用戶分攤或分享。
新能源具有固定投資成本占比大、變動成本占比小的特點,隨著技術進步、造價持續降低,新老項目經營成本差異較大。《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提出在實施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時,區分存量項目和增量項目,提出了相應的電量規模、機制電價和執行期限。我省還將完善適應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市場機制,健全現貨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完善中長期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鼓勵新能源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簽訂多年期購電協議,提前管理市場風險,形成穩定供求關系。
優化電力市場運行環境,《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提出,堅決糾正不當干預電力市場行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攤費用,不得將配置儲能作為新建新能源項目核準(備案)、并網、上網等的前置條件。
改革對居民電價沒有影響
新能源電價市場化改革備受關注,改革對居民電價有影響嗎?安徽商報、元新聞記者了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今年年初曾就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答記者問,明確表示,改革對居民、農業用戶電價水平沒有影響,這些用戶用電仍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在答問中,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還表示,對于工商業用戶,靜態估算,預計改革實施首年全國工商業用戶平均電價與上年相比基本持平,電力供需寬松、新能源市場價格較低的地區可能略有下降,后續工商業用戶電價將隨電力供需、新能源發展等情況波動。
(安徽商報 元新聞記者 劉媛媛 實習生 熊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