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本是保險行業的正常現象,但近年來部分不法分子打著“全額退保”“維權專家”的幌子,通過偽造證據、惡意投訴等手段實施敲詐勒索,嚴重危害金融秩序。近日,臺江法院審結一起以“代理退保”為名實施敲詐勒索的案件,對規范保險市場秩序具有重要警示意義。
案情簡介:
林某某長期關注保險退保行業,于2022年1月至2024年7月期間,通過朋友介紹等方式招攬業務,以高額退保為噱頭,誘導保險投保人委托其代理退保。獲得委托后,林某某通過精心策劃、杜撰、虛增保險公司存在違規行為,代投保人向金融監管局進行惡意投訴,并以撤銷投訴為籌碼,向保險公司提出支付超出現金價值的“協解金”的要求。保險公司擔心投訴對公司信譽和業務造成嚴重影響,被迫同意在正常退保金額外支付協解金,以消化惡意投訴,造成損失共計3.8萬余元。林某某從中獲利1.1萬余元。2024年9月,林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杜撰、虛增保險公司違規行為的方式編寫投訴信,采用惡意投訴的方式向保險公司相關責任人員實施要挾,迫使保險公司支付超過合同約定金額的“協解金”,金額達三萬余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考慮到其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退出全部違法所得,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保險糾紛解決應遵循合法途徑,維權行為不得突破法律底線。任何偽造證據、虛構事實進行惡意投訴的行為,不僅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更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消費者與保險公司產生爭議時,可通過保險公司客服熱線、金融調解組織、12378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維權熱線等官方渠道主張權益,切勿陷入“代理退保”黑產陷阱。金融機構則應建立惡意投訴甄別機制,完善投訴處理流程標準化建設。對異常投訴、反復撤訴等可疑情況保持警惕,及時收集電子數據、通話錄音等證據材料。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辦理保險業務時需做到以下“三查三防”:
查資質防陷阱
通過保險公司官網、銀保監會官網、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等渠道核查從業人員資格,警惕“內部渠道”“特殊操作”等違規承諾。
查條款防誤導
仔細閱讀保險合同特別提示條款,重點關注猶豫期、現金價值、免責事項等內容,對“保證全額退保”“無損失解約”等夸大宣傳保持警惕。
查記錄防風險
妥善保管保單原件、繳費憑證、溝通記錄等材料,通過保險公司官方APP實時查詢保單狀態。若遇糾紛,可依法向金融監管部門反映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來源: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