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牙齒被磕斷,傷者在私立診所進行牙齒種植修復,保險公司認為費用過高拒絕理賠。近日,安徽省蕪湖市繁昌區法院審結了這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2025年3月,陳某騎電動車沿道路行駛時,遇李某駕駛的小轎車,兩車發生碰撞,造成陳某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李某承擔該次事故的全部責任,陳某無責任。
事故發生后,陳某被送往醫院治療,經診斷其左股骨干開放性骨折、多處皮膚挫傷,并且一顆門牙因磕損造成缺失,后其在口腔診所進行牙齒修復治療。
陳某將李某及車輛保險公司共同訴至繁昌區法院,請求判令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
庭審中,保險公司同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陳某合理損失,但認為對方主張的醫療費中的2萬元是在私立口腔診所中治療,費用明顯過高,不同意賠償。
法院經審理認為,關于雙方爭議的醫療費中的牙齒修復費用,因陳某的牙齒缺損是交通事故導致,陳某選擇專業規范的醫療機構進行修復的行為是唯一的治療和康復途徑,對于其來說是盡可能的救濟方式,由此產生的費用即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費用。此外,合理治療并非必須選擇最低標準進行,只要是正規醫療機構根據客觀病情選擇的合理治療方案,不是刻意在治療地點、治療材料等方面“舍近求遠”,就不應該認定為過度醫療,也不能僅憑診療機構性質而判斷其費用額度支付的合理性。
據此,法院認為,陳某選擇專業正規的口腔診所進行治療并無不當,保險公司應當予以實際賠付。
一審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法官提醒稱,法院審查醫療費用的核心是治療的必要性(是否因事故引起且確需治療)和正當性(是否在正規機構進行、方案是否基于客觀傷情),受害者有權根據自身傷情和實際需要,選擇專業、正規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但受害者也需注意法律保護的是合理的醫療支出,切忌刻意“不求最好,只求最貴”,只為讓對方多出點賠償,一旦被法院認定超出合理限度不予支持,最終得不償失。所以,對于交通事故受害者,事故發生后,一定要及時就醫并保存好所有醫療票據、病歷等證據,選擇治療方式時,優先考慮傷情需要和醫療機構的專業規范性。
(安徽商報 元新聞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