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馬鞍山市一輛直行的電動自行車,緊急避讓一輛右轉小轎車,摔倒后“飛”出近十米,上演了一幕無接觸交通事故。最終民警認定,小轎車駕駛人與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分別負該起事故同等責任。
3月13日下午13時44分,馬鞍山市城區湖西路山埠村小區門前,一輛沿非機動車道直行的電動自行車,因緊急避讓一輛右轉駛入小區的小轎車摔倒,電動車倒地后因慣性向前滑行近十米,駕駛人翻滾中肋骨骨折。
馬鞍山交警雨山大隊民警調閱監控視頻后發現,電動自行車車速過快、小轎車轉彎未讓行是造成該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事故中,倒地滑行的電動自行車雖然險些與小轎車發生碰撞,但是兩車并未發生實際接觸,屬無接觸交通事故。
由于規范佩戴了安全頭盔,電動車駕駛人盡管倒地摔傷造成三根肋骨骨折,然而頭部并未受到傷害。
3月21日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民警結合事故情況,依法判定小轎車駕駛人與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分別負該起事故同等責任,同時提醒雙方駕駛人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守法禮讓、文明出行,避免麻痹大意引發意外事故。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