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李永(化名)將位于合肥市的一家海鮮酒樓給告上了法院,因為他發現在該酒樓吃的“澳龍”并不是澳洲產的,而是產自國內,要求酒樓進行10倍賠償。近日,法院對此案作出了判決。
“澳龍”不是澳洲產 男子索賠2萬
李永訴稱,前不久,他在美團平臺上團購了這家酒樓的“澳龍套餐”,然后去該酒樓進行了消費。
在酒樓用餐之后,李永經過查閱資料核實發現,這家酒樓的“澳龍”并不是澳洲產的,應該是產自國內。
李永認為自己被騙,酒樓的行為屬于售賣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一紙訴狀將酒樓起訴至法院。因為李永購買的套餐花費了近2000元,所以他要求酒樓退還購物款近2000元,酒樓承擔購物款的十倍賠償近20000元。
該酒樓辯稱,李永的確在他們酒樓食用了“澳龍套餐”,“澳龍只是套餐中食品名稱,并非產地,套餐中食用的澳龍產自國內?!?/p>
酒樓認為,法院應該駁回李永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澳龍”國內產 不構成消費欺詐
法院查明,經查閱相關資料,自1990年開始,國內就已經引進了澳洲龍蝦并養殖成功。
法院認為,李永要求酒樓支付賠償金,但澳龍為澳洲龍蝦的簡稱,并非產品地理標識,本案中,李永未提交證據證明酒樓提供的餐飲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形,不能據此認定酒樓存在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事實。對于李永要求退款及支付賠償金的訴求,法院不予支持。
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李永的訴訟請求。
律師:是否欺詐要看是否構成地理標識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蘇看認為,澳龍是一種簡稱,是一般的商品名稱,并沒有構成地理標識,所以法院認為商家不構成欺詐,“比如淮南牛肉湯、蘭州拉面等等,這些不是說非要產自淮南、蘭州,其是一般的商品名稱,只要有這個配方、做法和味道,都可以這么叫?!?/p>
蘇看稱,還有一些帶有地名的食品,比如霍山石斛、陽澄湖大閘蟹等,這些地名構成了地理標識,是存在知識產權保護的,“這些食品與氣候、生長環境都有關系,別的地方產的石斛就不能叫做霍山石斛,別的地方養殖的就不能叫陽澄湖大閘蟹,否則就構成消費欺詐?!?/p>
蘇看也提醒廣大商家,在售賣這些產品時,最好標明產地,讓顧客了解商品來源,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訴訟糾紛。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