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5年秋季學期起,將免除全省公辦幼兒園學前一年在園兒童保育教育費。8月14日,安徽省財政廳網站發布關于《關于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對因免保育教育費導致幼兒園收入減少的部分,由財政部門補助幼兒園。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在統一實施的免保育教育費政策基礎上,鼓勵各市縣做好兜底保障。
民辦幼兒園可參照公辦園免除水平
根據《征求意見稿》內容,我省將逐步免除學前教育保育教育費,降低教育成本。從2025年秋季學期起,免除全省公辦幼兒園學前一年在園兒童保育教育費。對在教育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兒童,參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
對于免保育教育費標準,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不含伙食費、住宿費、雜費等)執行。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兒園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在園兒童家庭收取。
對因免保育教育費導致幼兒園收入減少的部分,由財政部門綜合考慮免保育教育費在園兒童人數、所在地保育教育費生均實際收費水平等情況補助幼兒園。
鼓勵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做好兜底保障
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國家統一實施的免保育教育費政策基礎上,我省鼓勵各市、縣結合實際,鞏固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等群體資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
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捐資助學;鼓勵幼兒園從事業收入中安排一定經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接受學前教育。
《征求意見稿》要求堅持保基本、保普惠,健全學前教育投入,確保落實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財政補助標準不低于400元/生·年的保障政策。不得以逐步免除學前教育保育教育費為由,降低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或者生均財政補助標準。
要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各市、縣應當將公辦幼兒園教師工資納入財政保障范圍,統籌工資收入政策和經費支出渠道,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民辦幼兒園可以參考當地公辦幼兒園同類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教師薪酬標準,保障教師工資待遇。
免保育教育費由中央與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
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參考各地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生均實際收費水平及中央核定的我省免保育教育費生均財政補助標準,分地區核定免保育教育費生均財政補助標準,結合實際動態調整。
《征求意見稿》顯示,免保育教育費由中央與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中央財政根據核定的我省免保育教育費生均財政補助標準及在園兒童人數,按照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核定中央財政免保育教育費補助資金。
其中:“比照享受西部地區政策”的縣(以下簡稱“比西縣”),中央分擔比例為80%;其他地區,中央分擔比例為60%。我省承擔的部分,省級財政供給的公辦幼兒園由省級財政承擔;市級(含市轄區,下同)財政供給的公辦幼兒園由市級財政承擔;民辦幼兒園和縣級財政供給的公辦幼兒園,由省級和所屬市縣財政共同承擔。
其中,民辦幼兒園和縣級財政供給的公辦幼兒園,省級財政根據中央核定的我省免保育教育費生均財政補助標準及在園兒童人數,按照地方財政承擔部分的70%,核定省級財政免保育教育費補助資金。
(安徽商報 元新聞記者 汪漪 實習生 王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