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市面上各種減肥產品讓人眼花繚亂。在網上,有一種減肥藥號稱“無需運動節食,十天瘦十斤,明星都在吃,安全不反彈”。這樣的減肥“神藥”真的存在嗎?背后有哪些不為人知的真相?
不運動不節食、十天瘦十斤?
減肥“神藥”竟含有毒成分
江蘇南京的周女士在網上看到這款減肥藥,商家告訴她這是正規醫院開出來的處方藥,不用運動、節食,就能減肥。
周女士被商家的宣傳打動,毫不猶豫地付了款。“我買的是基礎款,數量比較少,六顆大約780元,加強版要上千元。”
隨后,周女士收到了五顏六色、大小不一的藥片,用透明塑料袋分裝成小包,每包是一天的服用量,療程30天。這些藥沒有生產廠家、生產地址、成分說明,更沒有使用說明。
剛開始服藥的三天,周女士沒有覺得異常。漸漸地,她開始出現口渴口干、無精打采、心慌惡心、失眠的癥狀。商家客服卻表示,這是正常反應。
服藥十天后,周女士感覺自己瘦了,但是頭暈、煩躁、失眠等不良反應接踵而至,身體和精神狀態一落千丈。在家人的勸說下,周女士報了警。
公安機關等部門將周女士提供的減肥藥送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檢測。結果顯示,這些減肥藥中含有麻黃堿、偽麻黃堿、芬特拉明、氟西汀等多種有毒有害成分,對人的心腦血管、中樞神經,甚至免疫力都有極大的毒害性。
麻黃堿服用后可使人亢奮,降低饑餓感,且有成癮性和戒斷反應,長期使用者會出現頭痛、心悸、失眠等問題。
氟西汀是我國管制類精神藥品,可用于治療精神疾病,但需嚴格遵醫囑服用,否則會致人焦慮、認知緩慢,嚴重時可能引發癲癇、躁狂等。
境外購買超13萬粒減肥產品被查獲
根據轉賬記錄和發貨的物流信息單,警方很快將犯罪嫌疑人程某和強某抓獲歸案。
經查,這款減肥產品采用微商代理的方式推廣,強某以350元的價格從上家購進減肥產品,再以480元的價格賣給程某。兩個人都是代理,不囤貨,只需向上家提供客戶的訂單信息,讓上家直接郵寄發貨。
公安機關繼續順藤摸瓜,找到了強某的上家林某。在林某的倉庫,民警現場查獲了超13萬粒減肥產品。經調查,這些減肥產品是通過長期在境外居住的林某表妹,從韓國購進來的。
南京市棲霞區檢察院檢察官毛若帆介紹,林某表妹在當地購買這種減肥產品后,通過夾帶或國際物流隱瞞報關的形式引進到國內,隨后讓林某在國內幫她儲存,同時通過微商的方式發展代理,進行銷售。
發展代理 層層加價銷售
檢察官發現,部分下游買家一次性購買的減肥產品數量較多,明顯超出自用范疇,結合已到案人員所稱的代理銷售模式,推斷買家中可能存在下級代理。
毛若帆說:“他們采取微商代理的銷售模式,賣家不需要自己囤貨,利潤非常高,基本上翻番。每發展一級代理,價格可能會翻一倍,這就使銷售鏈發展得非常迅猛。”
2024年1月至6月,公安機關陸續抓獲了石某、徐某等多名下級代理,全面查明了本案相關事實:
2022年以來,南某(另案處理)等人購進境外無生產許可和批號等相關手續的減肥產品后,一方面在國內尋找像林某這樣的“庫管”人員,負責在國內接收、倉儲、代發減肥產品,一方面通過網絡平臺引流推廣,不斷發展下級代理加價銷售。
以一個療程計算,一級代理的進價是300余元,通過多級代理層層加價后,到消費者手上的價格最高可達2000余元。
因該銷售模式具有非接觸式、無需囤貨、暴利收益等特點,不少微商將其視作“致富新路”,加入代理隊伍,銷售網遍布全國多個省份,涉案金額達21萬余元。
經審理,今年1月,南京棲霞區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12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至有期徒刑七個月不等。其中對石某、徐某等9人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同時禁止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警方提示
減肥瘦身須堅持科學原則,消費者應對任何號稱“特效”的減肥產品提高警惕,堅決對“三無”產品說“不”。
使用過程中若出現不良反應,應立即停用、及時就醫,并注意保存證據,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有關部門反映。
據央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