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了《全省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記者在《方案》中看到,我省將按照既有住宅小區現有電動自行車數量100%設置停車位,力爭用1年左右時間完成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任務。屆時,全省住宅小區有望基本杜絕電動自行車“入梯上樓”和“飛線充電”現象。
既有住宅小區現有電動自行車均配停車位
針對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不滿足現實需求等問題,我省將按照先立后破、標本兼治原則,組織開展摸底排查,推動建設標準化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源頭破解群眾停車難、充電難問題,有效遏制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以基本滿足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除消防安全隱患為目標,區分輕重緩急,分類組織實施。原則上按照既有住宅小區現有電動自行車數量100%設置停車位、不少于30%加裝充電設施的標準,從今年6月份開始,力爭用1年左右時間,完成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任務。
按照要求,我省將組織屬地街道(鄉鎮)、社居委(村)、物業服務企業對既有住宅小區開展全面摸排,重點摸清小區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集中停放場所數量、充電設施數量,需要增建和改建的電動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數量。各地在摸清底數的同時,要綜合供需矛盾、信訪投訴和安全隱患等因素,將既有住宅小區劃分為攻堅建設類、改造提升類2個類別。其中,以老舊小區、安置房小區為主的供需矛盾突出、安全隱患大的既有住宅小區,要納入攻堅建設類;對供需矛盾不突出、通過改造加裝和加強監管即可實現規范管理的,要納入改造提升類。
《方案》指出,各地要集中力量,重點做好供需矛盾突出、安全隱患風險較大的既有住宅小區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工作。按照“先立后破、先易后難”的原則,制定建設方案和計劃目標,力爭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不少于70%的建設目標任務,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切實解決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基礎較好、供需矛盾不突出的既有住宅小區,各地要通過加裝改造、加強管理的方式,進一步完善停放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升居民停放充電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力爭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加裝改造任務。對完成建設改造后的既有住宅小區,要明確管理責任主體,可授權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等第三方機構日常維護管理。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落實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對服務區域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巡查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對拒不改正、情節嚴重的及時報告。
充電設施區域共建共享、居民共享充電柜
記者在《方案》里看到,我省將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政策扶持,引導社區、居民、物業服務企業、建設和運營等主體積極參與建設管理工作。按照布局合理、安全規范、方便實惠的要求,根據既有住宅小區不同特點,綜合考慮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充電頻率等因素,合理評估小區內可用于建設車輛停放場所的空地、閑置場地等資源,增加停車位供給。對既有住宅小區及公共區域地上地下的停車資源進行全面摸底,根據停放和充電需求制定建設方案。推動跨片區停車、充電資源共建共享。推進智能充電站(柜)、換電設施建設,提高充電效率。
利用小區公共場地或原有自行車停放場所選址建設,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手續。因既有小區場地資源緊張、無固定停放場所、無電源條件的,依法依規合理利用周邊公共開放空間設置停放場所、充電設施,如需調整規劃,優化程序簡易辦理。充分利用小區內零星場地和空閑地塊,統籌規劃部署、滿足安全規范、加快建設交付。對現有地面地下、建筑架空層、停車棚等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場所進行安全狀況評估,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按現行標準及相關規定進行改造升級,盤活停車和充電資源。探索開展充電驛站和換電場所建設,利用零星場地和空閑地塊,建設標準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驛站和換電場所。探索相鄰小區充電設施區域共建共享,積極推廣居民共享充電柜。推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標準建設停放充電設施,提倡“滿電回家”。
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充電設施建設完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施工等單位進行檢查驗收,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居民委員會、業主代表、物業服務企業等要加強監督,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住宅小區充電電價一律按居民電價執行,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充電服務價格標準。建筑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積極創造條件幫助降低充電服務價格。充電設施運營管理單位可按充電時長或充電實際功耗向用戶收取充電綜合服務費用(含電費和服務費),并按照明碼標價有關規定,在充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等醒目位置公示充電和服務價格,不得收取任何未經公示的費用。另外,在場所設施建設期間,要加強過渡引導,采取設置臨時停放點、便民服務等方式引導居民安全有序停放充電。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姜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