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省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目前,省級層面已推出30份輕微違法免罰輕罰清單,覆蓋28個執法領域。根據各地各部門報送輕微違法不予行政處罰典型案例的情況,省司法廳近日發布了典型案例。
未備案從事藝術品展 經教育“免吃罰單”
2023年5月4日,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執法人員對某APP中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布的信息進行網絡勘驗時發現,該公司宣傳的“東方雅韻 悅鑒國禮2023 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國禮藏品藝術展”,展覽時間為2023年4月26日至5月10日。
根據《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規定,藝術品經營活動包括鑒定、評估、商業性展覽等服務,該公司舉辦展覽的行為屬于藝術品經營活動。
2023年5月6日,執法人員實地檢查,展覽位于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樓盤銷售中心,現場正在展示《四海同心》(青瓷)等12件藝術品,服務人員免費向顧客提供藝術品講解。但該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內未載明藝術品經營業務,也未辦理備案手續。
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其他經營單位增設藝術品經營業務的,應當按前款辦理備案手續”的規定,已構成違法,依法應給予1萬元以下的罰款。
考慮到該公司藝術展未收取門票,無違法所得,且是第一次增設藝術品經營業務未辦理備案手續,檢查當日即主動改正,符合《長江三角洲區域文化市場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的規定,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對該公司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并進行了教育。2023年5月6日晚,該公司主動撤除了藝術展。
本案是合肥市首例藝術品經營管理輕微違法不予行政處罰案。由于涉案公司是首次違法,并經執法人員普法宣傳和約談教育,主動配合執法機關調查,及時糾正違法行為且沒有危害后果,行政機關依法對其不予行政處罰,實現了剛性制約和柔性管理的有效結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 進行普法宣傳教育
2023年3月6日,天長市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時發現,一電子科技公司相關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已通過批復,但所需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于2022年1月擅自投入生產持續至檢查之日,超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規定的試生產的最長時限12個月,已構成違法。
2023年4月27日,執法人員向該公司送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公司和直接責任人在當年5月25日前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工作。幾天之后,該公司向天長市生態環境分局報送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報告。
鑒于該公司和直接責任人積極整改,并在限期內補辦了環境保護設施自主驗收報備手續,且違法行為輕微,沒有造成環境污染后果,符合《安徽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第二批)》規定的免罰情形,經集體審議,對該公司和直接責任人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并進行了普法宣傳和教育。
據了解,在環境保護領域,一些企業急于投入生產而忽視環境保護設施的驗收,而“未驗先投”案件罰款額度較高,對小微企業的影響較大。本案的處理充分考慮企業實際情況,遵循過罰相當、寬嚴兼濟、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準確運用自由裁量權,嚴格遵循免罰程序,經集體審議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在維護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剛性權威的同時,給予當事人一定的容錯空間,幫助企業提升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意識,推動企業合法合規生產經營。
個稅扣繳申報不及時 法理相融提升精準度
2023年6月16日,鳳陽縣稅務局板橋稅務分局對本轄區內企業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情況進行核查時發現,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進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經查,該企業系招商引資企業,因其財務人員對我省個人所得稅扣繳客戶端使用不熟悉,造成未在規定的期限內預扣預繳2023年5月實際發放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
當天,板橋稅務分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其于6月19日前改正違法行為。接到限期改正通知書后,該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并簽署了首違不罰承諾書。
根據《長江三角洲區域稅務輕微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的規定,鑒于該公司稅收違法行為是首次出現,能積極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板橋稅務分局對該公司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并進行了教育。
本案中涉及的建設工程公司是鳳陽縣招商引資企業,不熟悉我省相關規定,但能及時改正,符合不予行政處罰條件,稅務機關準確把握和運用行政裁量權,不予行政處罰相關規定,督促企業改正錯誤,提高企業稅法遵從度,不斷優化稅收執法方式,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劉琴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