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26日電 (記者歐興榮)記者從中國足協了解到,中國足協日前印發了《中國足球職業聯賽俱樂部申訴辦法(試行)》的通知。該辦法明確指出,中國足協三級職業聯賽的參賽俱樂部,在比賽中對裁判員的關鍵判罰存在不同意見,賽后24小時內可向中國足協裁判部提出申訴。
參賽俱樂部可對五種判罰情況進行申訴,分別為:進球/未進球而導致比賽勝負關系發生變化的事件;罰球點球錯、漏判導致影響比賽勝負關系的事件;直接紅牌正確與否;紀律處罰對象錯誤;其他影響比賽勝負關系或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判罰。
參賽俱樂部需要把書面申訴函和輔助材料發送到足協指定的郵箱,中國足協裁判部應當在接到申訴之時起24小時內予以受理,并組織評議,在當輪比賽結束后72小時內進行回復。如果出現社會反響大、評議難度大的申訴,中國足協裁判部將聘請國際足聯、亞足聯的裁判技術專家參與評議。
所有參賽俱樂部不得在公共場合發表對聯賽裁判工作的負面評價,更不允許公開指責聯賽裁判工作,所有相關申訴內容俱樂部不得對外發布,如需對外發布,由中國足協統一安排,違者取消申訴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