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寫的不是身份證上的姓名,而是經常被人叫的“乳名”,這種情況下該借條還會被法院支持嗎?近日,郎溪縣法院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借貸雙方在借條上均未簽署真實姓名,導致案件審理一度陷入僵局。幾經波折、多方取證,最終法院作出了判決。
借條出現“乳名” 對方不愿承認
曾某與李某原是好友,李某向曾某借款4萬元用于生意周轉。
借款時,曾某人在外地,便拜托其姐姐將錢款交給李某,并當場簽署了借條。
原以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加之又是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但當曾某手持借條,想要討回借款時,卻遭到了李某的拒絕,因為借條上的名字并不是雙方的姓名。
曾某無奈之下將李某起訴至郎溪縣法院。
承辦法官在審查證據材料時發現,雖然曾某提供了借條,但是曾某和李某,其真實姓名與借條中所簽署的姓名均有不同。
據曾某描述,出具借條時,由于他本人并不在場,借條的內容是由他姐姐代寫的。在書寫出借人姓名時,姐姐使用了曾某常用的“小名”,而李某在簽名時,姓名漏寫了一個字。
經法院審理,確認借條為李某本人簽署,且曾某在日常生活中確實使用借條中的小名,結合曾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確認李某向曾某借款4萬元的事實,且李某并未償還。
據此,法院判決,李某歸還借款。
律師:借條寫“乳名”有不被支持風險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王海波律師稱,借條上寫“乳名”“筆名”“曾用名”而引起的糾紛常有發生,因此,建議大家在借條中都要簽上自己身份證上的全名,并且附上身份證復印件,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如果借款人使用的是乳名,出借人也沒有其他佐證證明乳名就是對方本人,而且對方也不承認借款的話,那證明起來會很麻煩?!蓖鹾2ǚQ,如果雙方借款時使用的是現金,最終對方又不承認借款,那法院可能就不會認可借條的法律效力,“到時候可能要需要進行筆跡鑒定等進一步證明,這還存在對方不愿意配合鑒定的情況?!保ò不丈虉笕诿襟w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