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東法院法警徐銳在法院西門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工作過程中,通過安檢儀器發現一男子背包里有疑似管制刀具的物品。徐銳立即要求該男子退后,保持警戒和觀察的同時,對該背包進行檢查。最終,在背包里檢查出一把刃長18厘米的管制刀具。
對該男子進行詢問并說明人民法院相關制度規定后,徐銳將該刀具予以暫扣,并開具暫扣清單。該男子表示遵守人民法院規定,表達歉意。
人民法院安全檢查是司法警察的工作職責,按照《人民法院安全管理規定(試行)》、《安全檢查規則》等相關制度規定,需要對進入法院來訪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包括身份證件查驗登記、人身檢查、物品檢查等流程;對醉酒者,或者飲酒但言語含糊、精神狀態異常的,應當拒絕其進入審判區域;對非法攜帶的管制器具,應當開具扣押清單,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據了解,肥東法院法警在安全檢查過程中,多次遇到過醉酒人員要求進入法院審判區域的情況,執勤法警通過詢問和酒精檢測儀確認為醉酒人員時,先向其說明醉酒人員不得進入審判區域進行勸離;對于不遵守人民法院相關規定的醉酒人員,法警立即采取帶離措施。(金冬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