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德市法院執行干警趕赴2600多公里以外的云南省景洪市,在景洪市法院執行局和勐龍邊境派出所的協助下,將案外人準備運至境外的涉案豪車進行扣押。
據了解,2022年5月,周某向秦某借款22萬元。秦某多次催要,周某均未還款。該案經廣德法院判決后,于2023年1月立案執行。執行過程中,周某未如實申報財產,也不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執行干警依法對其名下財產調查時,發現其名下有一輛保時捷豪車,銀行賬戶有少量余額,且余額已因其他案件被凍結。
法院遂將該車輛查封,禁止其辦理車輛轉讓過戶登記手續。但執行干警經實地走訪調查了解到,周某已下落不明數年,涉案車輛也不知所蹤,所以一直未能對該車輛進行實際扣押。
今年6月,廣德法院突然接到云南省勐龍邊境派出所工作人員電話,稱發現兩名可疑人員企圖將登記在周某名下的保時捷車輛駕駛出境,在過境檢查時發現該車輛已被法院查封,現已及時攔截,如果法院要求將車輛扣押,需要盡快到當地處理并出具相關法律文書。
考慮到安徽到云南路途較遠,為有效抓住執行時機,廣德法院執行干警立即啟動跨區域司法聯動機制,迅速將相關委托材料傳送至當地云南省景洪法院執行局,委托其與勐龍邊境派出所進行交接。對于該緊急委托,景洪法院執行局高度重視,及時與勐龍邊境派出所取得聯系。據了解,景洪法院與勐龍邊境派出所距離也較遠,但在景洪法院的積極配合下,僅用2個小時便完成委托工作,當晚就將涉案車輛扣押至景洪法院保管。
近日,廣德法院執行干警趕赴云南省景洪市。在對案涉車輛進行確認后,與景洪法院完成扣押車輛的交接手續,異地扣車之行完滿完成。目前,該車輛順利運抵至廣德法院。
此次執行行動,廣德法院和景洪法院、勐龍邊境派出所有效聯動、異地協調,有效打擊了被執行人逃避執行的行為,為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提供了堅實的司法保障。(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