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購買保險時,需特別留意等待期,它關乎權益能否及時兌現。什么是等待期呢?它是指保險合同約定在生效后特定的時期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受益人也不能獲得保險賠償,這段時期稱為等待期。(注:等待期內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一般退還所交保險費。等待期一般為30天至180天,具體看合同約定,等待期只適用于第一個保險年度,續保沒有等待期。)
以重疾險為例,多數產品等待期 90 天至180天不等。比如,小W購買重疾險,合同約定等待期 180 天。在第 120 天他不幸確診癌癥,盡管病情嚴重急需治療費用,可因處于等待期內,此次理賠申請被拒,只能拿回已交保費,后續治療巨額花費得自行承擔,家庭經濟壓力驟增。
醫療險同理,像我們常見的百萬醫療險,等待期 30 天左右。小Z剛買醫療險 20 天時突發急性腸胃炎住院,花費數千元,提交理賠卻遭拒賠,打亂了原本財務規劃,讓本以為能分擔醫療成本的保險“失了效”。
意外險對意外事故雖無等待期,但對附加的意外醫療責任,部分產品設等待期,像小L買綜合意外險,附加意外醫療有 7 天等待期,第3天意外摔傷就醫,意外醫療費用便無法獲賠。
所以請特別關注等待期風險,投保前務必仔細研讀條款,清楚等待期時長與賠付界定;補充保障時,銜接好新舊保單,讓保障“無縫對接”,防止空窗期出險致損失,守護自身保險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