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臨時有事,取消了出國游計劃,女子華某便打算“頂替”他人出國游,拿著他人的護照企圖蒙混過關。不料,她在合肥新橋國際機場被移民管理警察當場查獲。
持他人護照過關被邊檢識破
5月28日,華某在合肥新橋國際機場將護照拿出準備過關。
“你確定你叫王某某?”
“確定啊!”
面對“嘴硬”的旅客,前臺民警果斷將該人移交隊領導進一步審查。在鐵一般的事實下,旅客華某最終承認冒用他人證件。
經(jīng)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華某背后還有一名“軍師”吳某。吳某是一名經(jīng)銷商,為客戶王某預訂了泰國旅游團機票和酒店,沒想到臨近出發(fā),王某臨時有事無法出行。
吳某為“減少損失”,就聯(lián)系了另一客戶華某,同時以辦理退票手續(xù)為由,取得王某的護照提供給華某使用。
法律意識淡薄的華某也以為“應該沒什么大事”,便持用了王某的護照企圖蒙混過關。經(jīng)民警普法教育,華某承認其冒用他人證件,吳某承認協(xié)助華某非法出境,2人行為均已違法。
國外去不了還要被罰款
合肥邊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guī)定,給予華某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并收繳王某護照;給予吳某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算上2人因被阻止出境而“泡湯”的往返機票、酒店等費用,此次違法行為將損失高達一萬五千余元。
合肥邊檢民警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逃避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的;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guī)定協(xié)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上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合肥邊檢民警提醒稱,護照是政府發(fā)給公民出入國境、國際旅行和在外國居留使用的證明個人國籍和身份的證件,應當妥善保管,切忌轉借他人使用。當發(fā)現(xiàn)自己的護照被他人冒用時,應當及時報警,尋求公安機關的幫助。同時,無論是冒用親朋好友還是他人遺失的護照證件,均屬于違法行為。為他人冒用護照證件非法出國境提供幫助的,同樣屬于違法行為,因此廣大公民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孫棟 殷帆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