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前允許未成年被告人父母“溫情陪護”,判決后對未成年人持續回訪幫教,訴調對接化解家庭矛盾,開展家庭教育指導。近年來,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下稱“包河法院未審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延伸司法服務,加大婦女兒童權益司法保護力度,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構建立體化、全方位的婦女兒童權益保護體系。該庭先后榮獲“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等多項榮譽。
擴大未成年人保護“朋友圈”
合肥市包河區法院的未成年人審判工作始于1992年,該院在刑事審判庭設立了少年合議庭,后于2006年集中管轄合肥市所屬各市轄區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2008年,該院成立獨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2018年,集中管轄合肥市所屬各區縣市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20年,將家事案件納入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的受案范圍。2021年,將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訴訟案件,統歸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審理,形成立體化、全方位的未成年人訴訟案件權益保護體系。
包河法院未審庭積極探索少年審判與家事審判融合發展的新路徑,全方位、全流程做好未成年人司法審判工作。該庭主動轉變司法理念,確立以“未成年人權益保障”為核心的制度理念,將未成年人權益類型化,對涉少案件當事人的保護從身份利益、財產利益延伸到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實現從以“案”件類型為中心的工作思路轉換到以未成年“人”為中心的思路上來。
該庭嚴厲懲治暴力犯罪,從嚴打擊成年人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嚴格落實從業禁止令制度。始終秉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司法理念,落實圓桌審判等特色制度,依法適用非監禁刑、犯罪記錄封存,持續延伸判后幫扶幫教、家庭教育指導,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同時,該庭積極擴大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朋友圈”,不斷深化與社會各界的協同配合,加強與檢察、婦聯、團委等部門協作配合,成立全國首個“未成年人社會療愈團”,并設立“心靈驛站”、“涉未成年人案件法律工作站”,推動組建婦女兒童權益保護聯盟。加強對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心理疏導與困難幫扶,實現對未成年人權益的全方位保護。
推動家事糾紛實質性化解
包河法院未審庭始終堅持以家庭為本位的裁判理念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審判原則,不斷延伸家事審判“診斷、修復、治愈”作用,推動實現家庭和諧穩定、青少年健康成長、基層社會治理“多贏”效應。
該庭立足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積極弘揚“法為上、和為貴、調為先、讓為賢”的包公調解文化精髓,將調解貫穿于案件審判始終,創設以“和”為中心的家事審判品牌。設立家事調解室,選派經驗豐富、擅長處理家事案件的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在訴前調解中適當引入家事調查、心理輔導等手段,形成婚姻輔導、心理疏導、家事糾紛調解一站式服務,用非訴方式化解家事糾紛。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強化家庭監護責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該院聯合婦聯、檢察院、關工委設立了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對離婚案件實施家庭教育指導。該庭落實家庭教育指導制度,對審理中發現的家庭教育責任缺失等問題,隨案發放《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單》《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家庭教育指導令》,引導家長自覺履行監護職責,充分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對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引導父母認識并改正自己教育孩子方面的問題,切實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
讓法治教育宣傳落地有聲
對青少年開展法治教育宣傳是法院肩負的一份重要的社會責任。為積極培育關心下一代工作品牌,包河法院未審庭與院團支部合作成立“法潤綠禾”法律宣講團,與轄區學校常態化合作開展“法院開放日”“十四歲青年禮”“我的成年日”等活動。
2024年3月5日,包河法院聯合萬年埠街道在萬慈小學成立“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實踐基地”,該院副院長沈昊被聘為該校的法治副校長,為推進未成年人常態化普法宣傳教育,推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再添新平臺、新陣地。
基地建成后,包河法院與該校緊密開展一系列法治宣傳活動,根據學校的普法需求,開展主題為“人身安全保護”“反對校園暴力”普法宣傳講座。同時,法治副校長還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項法治教育活動,為模擬法庭腳本提出創作意見、提供實際案例分享等,不斷總結和提煉普法宣傳工作的優秀經驗和做法。
“學校和課堂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陣地和主渠道,以校園為主要載體,開展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更能潛移默化地將法治精神厚植到學生心中。”沈昊介紹稱,通過在合作學校成立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實踐基地并派駐法治副校長,有利于院校在廣泛合作、充分交流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思路、新辦法、新途徑,讓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落地有聲。
包河法院未審庭將繼續加強少年家事審判制度創新,努力在關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化解家事矛盾糾紛等方面下功夫,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程婷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