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廣場舞時如何控制噪聲?室內裝修哪些時間段禁止施工?3月8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從合肥市司法局獲悉,該局就《合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
小區內噪聲擾民 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征求意見稿顯示,市、縣(市)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公安、重點工程、交通運輸、規劃、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市場監管、房產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影響居民住宅區的噪聲實施監督管理,并可依法調解因噪聲產生的糾紛。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噪聲擾民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和其他管理人應當及時采取合法措施勸阻調解;勸阻無效的,可以及時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并協助處理。
征求意見稿建議,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使用淘汰的設備,或者采用淘汰的工藝。嚴格控制噪聲污染嚴重的工業企業向鄉村居住區域轉移。
對于中考特殊期間噪聲防治,意見稿建議,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依法行使噪聲監督管理權的部門可以對產生噪聲污染的時間和區域作出限制性規定,并提前七日向社會公告。
午間、夜間禁止使用電鋸施工
關于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征求意見稿顯示,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應當使用低噪聲的施工機械和其他輔助施工設備,不得使用蒸汽樁機、錘擊樁機等高噪聲設備。
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午間、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搶修、搶險作業除外。因建筑施工工藝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應當有城鄉建設、重點工程、軌道交通等工程建設管理部門證明,并提前二日公告附近居民。
經城市管理部門批準,建筑施工工地在夜間進行渣土和建筑垃圾運輸作業的,施工單位應當于施工前二日公告附近居民。
施工現場午間、夜間禁止使用電鋸、風鎬等高噪聲設備。
對于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意見稿建議,機動車消聲器和喇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使用機動車音響器材,應當控制音量,禁止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以轟鳴、疾駛等方式造成噪聲污染。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安裝和使用特殊性能的喇叭和警報器,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非執行緊急任務時禁止使用。
機動車輛安裝的防盜報警器,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營運車輛禁止使用揚聲器招攬乘客。
節假日全天不得用這些工具室內裝修
對于廣場舞噪聲防治,意見稿提出,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開展娛樂、聚會、體育鍛煉等活動的,應當加強自律管理,鼓勵使用無線耳機和定向音響設備,避免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
公共場所管理者應明確區域、時段、音量等管控要求,并根據需要設置噪聲自動監測和顯示設施。
意見稿建議,寵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寵物發出的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受噪聲影響的居民可以向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反映,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應當依照住宅小區業主管理規約進行調處。
意見稿還建議,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的全天,工作日的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不得使用電鉆、電鋸、電刨、沖擊鉆等產生噪聲污染的工具進行室內裝修作業。
市民可以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4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出意見: 通過信函方式寄至:合肥市廬陽區六安路221號合肥市司法局(立法處);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hfsfjlfc@163.com;通過合肥市司法局網站互動交流-調查征集模塊直接留言。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