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寵物咖啡館”風靡各地,可愛的貓狗吸引了眾多消費者,但在與小動物親密接觸的同時,也存在著安全隱患。近日,滁州市瑯琊區法院就審結了一起因寵物咖啡館內小狗咬傷人引發的糾紛案件。
2023年4月,闞某在滁州一家寵物咖啡館內消費,被咖啡館飼養的寵物狗咬傷。事后,闞某報警處理。與咖啡館經營者王某協商賠償無果后,闞某自行前往醫院處理傷口,并接種了狂犬疫苗與破傷風疫苗。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闞某將咖啡館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藥費987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咖啡館是經營場所,店內的動物屬于店鋪經營的組成部分,狗屬于動物,不同于店內家具等固定物體,咖啡館應當就狗的管理格外注意。因咖啡館未盡到對狗的管理職責,屬于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闞某被狗咬傷后接種疫苗屬于正常的治療過程,法院對闞某要求咖啡館支付醫療費用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判決咖啡館支付闞某醫藥費987元。
法官提醒稱,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案中,寵物咖啡館對館內寵物疏于管理,未設置預防寵物致人損害的完備防護設施,致使闞某被寵物狗咬傷,因此寵物咖啡館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常程 何鳴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