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近日,省醫保局聯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藥品監管局印發《關于印發〈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制劑和中藥飲片目錄(2023年)〉的通知》(皖醫保秘〔2023〕89號),在國家統一醫保藥品目錄外,將17個省內醫療機構制劑、1個中藥飲片納入我省醫保支付范圍,2024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執行。截至目前,我省已連續兩批累計將172個醫療機構制劑、83個中藥飲片,納入我省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支付范圍。
今年4月,省醫保局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藥品監管局聯合印發通知,啟動醫療機構制劑和新增中藥飲片納入醫保支付工作,組織各市對申報的63個醫療機構制劑和2個中藥飲片進行初審。省級層面提前2個月完成專家復審工作,并形成了2023年版醫療機構制劑和中藥飲片目錄初稿,經公開征求意見,報國家醫保局備案后正式印發。
根據通知,統一明確醫療機構制劑按乙類藥品管理,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30%;中藥飲片原則上參照甲類藥品管理。全省政策相對統一,最大程度保障參保群眾基本醫保待遇。為適應信息化標準化需要,統一為醫療機構制劑與中藥飲片制定“身份證”,明確制劑的國家代碼、名稱、劑型、規格、醫保支付標準、限定使用等10項要素,明確中藥飲片的國家代碼、名稱等3項要素,并通過醫保信息平臺做好更新維護與屬性標識,便于全省統一掌握、統一執行。
據了解,新納入的17個醫療機構制劑中,有14個為中藥制劑,占比達82.35%;累計納入的172個醫療機構制劑中,中藥制劑共144個,占比達83.72%。我省將更多的中藥醫療機構制劑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在提高患者用藥可及性同時,進一步支持我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吳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