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遇詐騙,本是被害人,但他轉而拉上其妻子一起炮制自己的被騙經過去騙別人,在網絡上出售低價“逃稅”手機詐騙8名被害人,并在得手后又將受害人的賬號等個人信息提供給詐騙分子繼續實施詐騙。近日,蕪湖市繁昌區法院對這樣一起刑事犯罪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
被騙后復制自己的被騙經過騙別人
被告人李某與武某是一對90后夫妻。二人婚后,李某因重新購置手機需要在各網絡平臺查找,發現他人在某平臺上出售的手機價格十分低廉。李某遂與對方聯系,最終支付了六千多元,購置了聲稱為某大品牌的手機,但支付費用后卻遲遲未收到,李某才發現自己被騙。
后因為缺錢用,想到自己被騙的經歷,李某萌生了如法炮制被騙手段進行詐騙的想法。
李某將想法告知妻子武某,兩人一起謀劃后,從2021年9月開始,兩人在網絡上購買多個QQ號,在QQ空間發布低價出售“逃稅”手機的虛假廣告。為了增加可信度,兩人還偽造交易成功的聊天記錄,連同虛假廣告一起發布,通過此方法誘騙他人加為QQ好友。
受害人轉賬購買手機,夫妻二人再聯系制圖人員制作虛假發貨單號及手機圖片發給被害人,制造手機已快遞發出的假象。隨后,李某在明知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活動的情況下,又將被害人信息出售給詐騙分子,并為其偽造發貨人員身份,要求被害人加其他詐騙分子為好友,以對被害人繼續實施詐騙并從中獲利。
夫妻二人犯兩罪被判有期徒刑
小楊在QQ空間看到了李某與武某發布的虛假廣告,聯系夫妻倆使用的QQ號。在談定價格后,小楊用自己奶奶的身份信息綁定QQ錢包,向對方發送的付款二維碼支付了205元。
小楊詢問對方發貨時間,夫妻倆則讓小楊添加了另一個人員的QQ好友,稱其為負責發貨的工作人員。添加后,對方欺騙小楊公司賬戶被凍結,要求小楊配合將其父母微信和支付寶個人資料截圖發過去。小楊按照對方要求充值了5030元,并在母親親情卡里綁定對方支付寶賬號,后對方分別轉走5030元、1000元、999元。之后,對方又讓小楊掃碼支付8次共計7996.5元。小楊母親發現后果斷帶著小楊向公安機關報案,武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李某主動到案。
兩人詐騙的受害人共計8人,詐騙金額達兩萬余元。李某與武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李某、武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二人構成詐騙罪共犯。李某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仍向其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法院以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李某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二年;以詐騙罪判處武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目前判決已生效。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