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黃山市祁門縣的張先生(化名)向安徽商報新聞熱線(0551-65179666)反映稱,祁門縣鯤鵬嶺秀城小區新老物業交接遇阻。“老物業被解聘后拒絕交接,我們新物業入駐后難以開展工作,小區管理混亂。”
新物業投訴老物業拒絕交接
鯤鵬嶺秀城小區位于祁門縣祁紅大道與新興西路交匯處。張先生是黃山市四帆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的一名員工,該公司于3個月前,通過協議選聘的方式中標鯤鵬嶺秀城的物業服務項目。
然而,當張先生的公司準備入駐小區時,前期為鯤鵬嶺秀城小區提供物業服務的安徽華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祁門分公司卻拒絕交接。“我們本來應該在4月1號入場,可是當時老物業拒絕退場和交接,直到5月1號他們退場后,還是沒有和業委會進行交接。”
據張先生向記者出示的今年3月18日《鯤鵬嶺秀城小區第一次業主大會會議表決結果公告》顯示,會議表決結果為:選聘黃山市四帆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為鯤鵬嶺秀城小區新物業;解聘華鵬物業管理公司。
同時根據張先生提供的其公司與祁門縣鯤鵬嶺秀城小區業主委員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第七章顯示,合同期限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
老物業聲稱“正在走程序”
據記者了解,鯤鵬嶺秀城小區共有19棟樓,居民約六百多戶。自小區交付后,物業服務工作一直是由安徽華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祁門分公司提供。
據小區業主委員會成員陳先生(化名)介紹,從去年開始,鯤鵬嶺秀城小區就開始了業主委員會的籌備成立工作,直至今年年初業委會成立。陳先生稱,部分業主對前期物業的服務并不滿意,今年成立業主委員會也是為了對小區物業進行替換。“他們幾乎一個星期就打掃一次衛生,公共區域的燈好多不亮了他們也不維護。”
張先生表示,由于沒有進行交接,新入場的物業在用水用電各方面都不方便,“老物業現在已經把公共用電的賬戶注銷了,沒有跟業委會進行過戶,也沒有跟我們新的物業公司這邊來交接,小區晚上很可能會停電。”
“交接工作正在走程序。”6月21日上午10時,記者致電安徽華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祁門分公司,一名女性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華鵬物業已經撤場。對于小區用電問題,該工作人員稱,用電賬戶為華鵬物業名下,需要注銷后由業委會重新注冊賬戶。
小區選聘物業到底誰說了算?
記者兩次致電祁門縣房地產管理中心開發物業股,一名男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鯤鵬嶺秀城小區物業交接問題正在協商調解中,有關部門已多次召開了協調會議,“業主委員會和原開發商物業這邊有一些細節達不成一致。”若協調無果,業委會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此外,該工作人員還表示,面積在五萬平方米以下的小區經過屬地的物業主管部門批準,對物業的招標可以采取協議選聘,小區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需要對物業公司進行公開招投標,“他們協議選聘是不符合相關條例的,所以到我們主管部門來備案,我們也沒有給他備案。”
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的沈鵬飛律師認為,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業委會成立后,與新的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即使沒到期也應終止,合同終止后,移交相關資料是前期物業的后合同義務。
而對于物業公司的備案問題,沈律師表示,業委會與新的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否合法有效,主要看是否體現了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是否在雙方平等、自愿的條件下簽署,是否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物業服務合同備案的本質是形式審查,并不是實質審查,故合同在住建部門或者房產部門是否經過備案,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安徽商報融媒體見習記者 徐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