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單位、各商業門點及娛樂場所:
為強化高中考期間環境噪聲管理,保證廣大考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和考試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和《合肥市噪聲污染防治條例》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16日為高中考“禁噪期”,所有建筑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和《合肥市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市區噪聲敏感的居民集中區域內,禁止午間(12點至14點)和夜間(22點至次日早晨6點)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業。
二、高考三天(6月7日至9日),中考三天(6月14日至16日),白天距考場周邊500米范圍內禁止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業,禁止產生噪聲污染的商業、歌舞娛樂等活動。
三、高中考期間市直部門將組織聯合執法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法予以高限處罰,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四、生態環境投訴舉報熱線:0551-12345
特此通告。
合肥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