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合肥不動產登記證不慎遺失后,根據規定需自行刊登遺失聲明滿15個工作日,才能申請補辦新證。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5月28日從合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獲悉,該中心已發布通告,優化補辦證措施,大大縮減市民等待時間。
該中心通告顯示,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門規章的決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修改為: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遺失、滅失,不動產權利人申請補發的,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在其門戶網站上刊發不動產權利人的遺失、滅失聲明后,即予以補發。
根據上述規定,即日起,合肥市不動產權利人申請補發證書的,不再受遺失聲明刊發期滿15個工作日的限制,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在其門戶網站上刊發不動產權利人的遺失、滅失聲明后,即予以補發。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