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道雜物堆積,一直是老舊小區的管理難題,不僅給居民生活出行造成不便,還極易造成安全隱患。4月7日,肥東一民房發生火災,致1死11傷,起火點就是“一樓樓道雜物間”。連日來,記者探訪省城多個小區,發現不少小區樓道依舊充斥雜物,部分業主對安全隱患熟視無睹。
【調查】樓道堆雜物處處有
近日,記者走訪了多個小區,發現在公共樓道堆放雜物的現象非常普遍。
在金寨路附近一老小區,自2樓開始,樓道里堆放著自行車、包裝箱、舊家具等物品,使原本就不寬敞的過道堵得只能側身而過。
再往上走直至5層,發現在每一層的樓道里多多少少都放著舊自行車、皮鞋、花盆、磚塊等雜物,甚至自行車已成為“僵尸車”,上面落滿灰塵。此外還有的住戶將鞋架子擺放在門口,而右側則放一些垃圾袋、酒瓶子。
有的住戶直接在家門口擺鞋柜,密密麻麻的鞋子直接擺了8層,鞋柜快到成年人的身高,如此場景讓鄰居都感覺到頭皮發麻,但該業主一家卻毫不在意。“沒辦法,我們找到他家說了好幾次,可人家就是不自覺。”隔壁鄰居抱怨說。
新小區情況如何?走訪中記者發現也有類似情況。“樓道里堆滿了家電的包裝箱,還有些是廚房門板、地板的包裝物。”繁華大道一新小區業主李先生說,隨著小區住戶家家裝修完畢,樓道里公共空間亂堆放包裝物的現象也逐漸增多。
【觀點】物業有權阻止堆放雜物
新亞物業科技集團徐輝認為,消防通道內不允許堆放雜物和作為它用,但當前,不少高層建筑的消防通道問題較多,通道被堵,防火門損壞、沒有安裝安全指示燈等比較普遍,很多樓宇的消防通道儼然成了擺設。
對此情況,小區物業該怎么做?一是通過公眾號、管家號、業主群等宣傳陣地,全體進行宣傳,告知業主占用消防通道的危害性和其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二是建立樓道“保潔、管家、工程”服務人員的三級管理機制,壓實責任,要求他們在服務或日常巡樓過程中,及時對雜物進行清理;三是發現業主堆放的物品,要及時拍照登記和追查源頭、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四是對存在隱患的消防通道要重點監控和增加巡查頻次等,物業人員千萬不能熟視無睹和置若罔聞。
安全通道、疏散樓梯,平時看似不起眼,但在火災發生時,它們就是被困者逃生的希望,是守護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線。
【普法】關于樓道,這些行為違法!
01 樓道內放些雜物沒什么影響?
樓道是公共空間,占用樓道空間堆放雜物會帶來安全隱患。木制品、棉織品、紙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時間久,稍遇明火極易引起火災。
根據《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樓道作為火災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
02 樓道內放雜物,只要人走得過就行?
小區樓道屬于公共消防通道,是廣大居民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將雜物堆放在小區樓道內,影響了居民的進出通行和整體環境,同時也存在安全隱患。當發生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的時候,將嚴重影響他人逃生。
根據《消防法》第六十條規定,個人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03 高層建筑的樓道平常沒人來,堆點雜物沒關系?
小區的樓道不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也是發生火災時用來逃生的唯一通道。
根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高層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當保持暢通,禁止堆放物品、鎖閉出口、設置障礙物。
04 業主占用樓道堆放雜物并拒絕清理,鄰居該怎么維權?
業主占用樓道堆放雜物并拒絕清理,鄰居可向小區物業反饋投訴,物業處理無效果的,可向社區投訴反饋,依然沒有解決糾紛的,可以收集相關資料證據至法院提起侵權之訴。 許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