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高層住宅火災和電動自行車引發住宅火災事故頻發,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其中高層住宅天井和設備管井火災時形成煙囪效應以及電動自行車自燃引發火災問題突出。為保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月28日,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消息,將加強高層住宅天井和住宅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
高層住宅:不得設計四周完全封閉的內天井
根據省住建廳印發的通知,新建高層住宅不得設計四周完全封閉的內天井。高層住宅設置“U 型天井”且以敞開連廊聯系時,天井的頂部不應設置頂蓋,連廊有效敞開長度一般不小于6米,且不應小于天井開間寬度的50%,天井進深尺寸不應小于2.2米。高層住宅“安全間”及“簡易避難間”應靠外墻開窗,不應朝向天井開窗或開口。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管井和電纜橋架應當在每層樓板和井壁處進行防火封堵,管井檢查門應當采用防火門。消防驗收時要檢查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管井是否占用或堆放雜物。
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并與高層住宅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置在高層住宅內的,應當與該建筑的其他部分嚴格進行防火分隔。與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采光井、天井等公共區域連通的架空層,不得設計停放電動自行車。地下非機動車庫應加強防火分隔,控制在獨立的防火單元內,消防設施應按機動車庫要求設置。
通知要求,在建的高層住宅,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消防安全;既有高層住宅應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評估,具備改造條件的應有計劃地進行改造,暫不具備改造條件的應采取加強消防安全的措施。
物業:嚴格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
目前,全省各地正在開展小區電動車停放排查整治,消除火災隱患。省物業管理協會也下發了進一步做好物業管理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的通知,要求物業服務企業落實落細火災防范工作措施,對服務區域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有條件的住宅小區,應結合實際設置完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及充電設施場所。嚴格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
按照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要規范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和充電設施,杜絕出現“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和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堅決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同時全面開展專項檢查,及時清理違規充電停放車輛,增加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行為的巡邏頻次。對發現違規停放、充電的車輛,應當及時勸止、制止,對拒不配合的,要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
另外,針對一些使用電動自行車頻率較高的業主人群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活動,普及初起火災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演練,增強廣大業主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引導廣大業主在發現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時,及時撥打“110”、“119”舉報電話反映。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姜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