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廢品收購點違法占用的耕地、整改餐飲店違法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問題、消除地面窨井蓋損壞道路安全隱患……作為一名檢察官,湯恒明用心用力用情去辦好每一件公益案,他認為,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沒有“小案子”,因為凡是關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再小也是大事。
湯恒明
用心辦案 守護公共利益
湯恒明現任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第五檢察部主任,從公益訴訟試點開始,他就與之結下了不解之緣。憑著對法治的堅定信仰,對檢察工作的滿腔熱愛,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積極探索,帶領辦案團隊,認真落實高檢院關于開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各項要求部署,將高檢院提出的雙贏多贏共贏理念落實到執法辦案中,主動與行政機關對接、溝通,爭取最大理解和支持。對辦理的每起案件,他都緊盯不放,問題不解決,不達效果不放過。
2020年9月,他發現轄區內一廢品收購點違法占用耕地800多平方米。通過深入調查發現,該廢品收購點非法占用耕地20余年,相關部門多次處理都沒有清理徹底。作為案件承辦人,在依法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后,他多次上門與相關部門溝通,既闡明檢察機關監督的理由依據,又強調保護耕地的重要性,最終促使主管部門下定決心進行整治。2021年3月該廢品收購點被全部清除,耕地得到了恢復保護。
憑著這股韌勁,他通過多年持續跟蹤監督,督促相關部門追繳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12.64億元、人防異地建設費143萬元。
他帶領團隊開展“限塑令”檢察專項監督,使蕪湖步行街等主要商業圈內20余家奶茶店、餐飲店違法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問題得到整改。
在團隊收到一起窨井蓋案件線索后,雖然臨近下班,外面正下著暴雨,但湯恒明意識到,這樣的惡劣天氣,人行道上窨井蓋損壞極有可能造成人員傷害,在確定具體位置后,他馬上趕赴現場了解情況。
湯恒明現場看到,窨井蓋損壞的地點位于蕪湖市主干道的人行道上。因窨井蓋損壞路面已形成了一個直徑將近1米的大窟窿。安全隱患無小事,湯恒明立即與城管局法制科負責人取得聯系,并將現場位置、拍攝的圖片、視頻通過微信發送給對方,建議他們迅速進行處理。鏡湖區城管局當即安排人員到達現場,采取了臨時性保護措施。
針對窨井蓋損壞不能得到及時修復影響公共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受損的問題,鏡湖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于此事發生的第二天,即向城管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局加強對轄區內各類窨井蓋破損、丟失等類似情況的排查,消除安全隱患。
通過檢察機關監督,城管局在轄區內開展了“窨井蓋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一方面要求窨井蓋相關產權單位加強日常管理維護,另一方面主動加強對城市主干道存在類似情況的巡查,做到發現問題,第一時間處理,確保了人民群眾腳底下的安全。
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參加“1.26”跨省傾倒固體廢物案件庭審(中間為湯恒明)
用力督促 推動文物保護
湯恒明積極探索公共安全、文物保護等領域案件辦理。
在辦案中湯恒明曾發現,皖江中學堂雖然是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但年久失修,隨時有倒塌危險。為加強對文物的保護,履行公益訴訟職能,2020年9月,鏡湖區檢察院向蕪湖市文旅局、鏡湖區文化旅游體育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兩單位依法履行文物保護監督管理職責,指導、督促責任主體啟動文物修繕工作,消除安全隱患,促進革命文物保護。
通過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責任單位投資啟動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皖江中學堂暨省立五中進行修繕保護,助推行政機關解決了多年想解決未解決的難題。
“在16年的檢察工作中,我們遇到過很多困難,解決的辦法很多,比如辦理案件來說,可以通過查資料、向同事請教、向領導匯報、向上級院請示、與法院溝通等等,我相信通過這些途徑問題一般都會解決。所以,我們要有一顆不怕困難的心,再難的任務先接下來再說,只要用心,一定會有解決問題的辦法。”湯恒明是這么說的,也是這么做的。
作為長江安徽銅陵段跨省傾倒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系列案公益訴訟案件承辦人,面對涉案人數多、案件事實交叉、法律關系復雜,自身專業辦案能力不足等難題,他帶領公益訴訟辦案組,加班加點,兩個星期審查卷宗76本,研究解決了責任主體承擔、損害賠償范圍確定、責任類型劃分等一系列辦案難題,啃下了硬骨頭,促進了長江生態環境的恢復治理。自從其擔任副檢察長以來,他堅持認真做好分管的刑事檢察、刑事執行檢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帶頭辦理疑難復雜案件,有力懲治黑惡犯罪,推動環境治理。
針對長江非法采砂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評估難、評估費用高的難題,他通過學習研究,提出運用專家意見解決了這一難題,為我省檢察機關辦理類案提供了借鑒參考。
聯合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共同調查省級文物“皖江中學堂”管理不善等問題,右一為湯恒明
用情耕耘 樹立公益品牌
湯恒明始終把辦案質量、效果牢記心中,落實在行動上,辦理的案件分別獲評全省、全國典型案例。
2018年其辦理的最高檢、公安部掛牌督辦的“1.26”李闖等人跨省傾倒固廢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十大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通過持續監督,使革命烈士紀念設施得到修繕保護,被評為2021年安徽省檢察機關英烈保護領域四個典型案例之首;2022年辦理的馬亞林等50人非法采礦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獲評全國典型案例。
同時,他還利用該院集中管轄長江安徽銅陵至馬鞍山段流域刑事案件優勢,努力打造“鏡衛皖江”工作品牌并獲全省通報表揚。
湯恒明積極探索,帶領辦案團隊,認真落實高檢院關于開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各項要求部署,緊抓辦案,取得了優異成績。2021年1月,湯恒明所負責的公益訴訟檢察官辦案組獲評全國優秀辦案團隊;2021年6月,其所負責的第五檢察部被安徽省檢察院榮記集體二等功,并被評為2022年蕪湖市群眾滿意基層政法單位。2019年被榮記個人三等功一次,2021年被評為全國檢察宣傳先進個人,2023年榮獲“全國模范檢察官”稱號。
“守護公益責任重大,使命光榮,未來的道路上,我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勤勉履職,為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不斷努力奮斗。”湯恒明認為,沒有等出來的成功,只有拼出來的精彩。(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