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發布提醒函,提醒全省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和第三方合作單位規范網絡交易行為。
提醒函強調,平臺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入網經營者的資質審核,依法依規“亮照、亮證、亮規則”。
禁止廣告宣傳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等標識,不得發布未經審查的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
嚴禁不正當競爭行為,對于強制平臺內經營者“二選一”和禁止、限制參加其他平臺促銷活動,以及“虛擬獎”“內定中獎”等虛假促銷行為,要予以嚴厲打擊。
加強對民生消費重點領域的價格管理,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平臺內經營者參與價格促銷活動,不得實施價格欺詐、哄抬價格、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重點加強大宗食品、節日時令食品等風險隱患自查力度,全面推廣使用“食安封簽”。
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網售禁限售商品,要積極履行售后義務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妥善處理消費糾紛。切實維護外賣騎手權益,科學設置勞動報酬規則,加強交通安全和職業道德教育,不得將“最嚴算法”作為考核要求。
此外,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呼吁深化政企合作,形成平臺自治與政府監管的良性互動,共同營造和諧、有序、安全的春節網絡市場環境。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