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市發布《關于加強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的通告》,提到對于在《通告》發布前購買的違規電動三輪車、四輪車設置過渡期至2024年4月30日。近日,有市民向本報咨詢,想知道2024年合肥對于三輪或四輪電動車、“老頭樂”等是否有新規,5月1日后,符合什么要求才能上路行駛。對此,記者向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進行了了解。
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合肥市《關于加強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的通告》要求,自2022年2月18日至3月31日,合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集中備案登記工作,符合機動車標準車的三、四輪機動車并不在登記上牌范圍內。目前,合肥市區備案登記工作已經結束。
對于已進行備案登記的車輛,設置了過渡期,過渡期限截至2024年4月30日。過渡期后,不得上道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違規上路行駛或者停放的,由執法門依法查處。5月1日起,僅符合機動車標準的三、四輪機動車可正常上路行駛,行駛時,應注意交通規則。
工作人員解釋,違規電動三、四輪車,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上路行駛存在風險和隱患,不但影響交通秩序,更容易給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嚴重損害,現階段,已不建議生產、銷售、上路行駛了,也建議廣大市民不購買、少乘坐或不乘坐。
此外,為確保老年群體出行安全,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合肥交警也最新發布了交通安全提示。
合肥交警倡議,老年群體步行時,牢記“被看見才安全”。此外,自覺做到不買、不騎、不坐電動三、四輪車(老年代步車)。另外,合肥交警也倡議子女們對老年人的交通出行多一份叮囑、多一份關心。
(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 任海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