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80后”女子黃女士(化名)因一次購物后在車庫灑落了洗潔精,被一老人告上了法院,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來,是灑落的洗潔精導致老人滑倒受傷。近日,肥西縣法院民一庭就審結了這樣一起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
灑落洗潔精 老人滑倒受傷
2022年冬季某天12點29分,黃女士在肥西某商場購物后,經過地下車庫,不慎將洗潔精摔落在地,導致洗潔精灑落在車庫地面。13點50分,李奶奶(化名)在該商場購物后,經過該位置時滑倒摔傷。隨后李奶奶被送往醫院,診斷為右股骨粗隆間骨折,共花費醫療費兩萬余元。經查監控,發現了在李奶奶摔倒之前,黃女士將洗潔精摔落在地,導致洗潔精灑落,黃女士未處理即離開,商場也未予處理。
李奶奶的傷情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李奶奶請求黃女士及商場賠償,三方協商未果,訴至法院。
肥西法院受理后,承辦法官仔細查看監控視頻,發現黃女士經過案發位置前,該位置無任何灑落物,12點29分黃女士不慎將洗潔精摔落在地,導致洗潔精灑落在案發位置。13點50分,李奶奶經過該位置,踩到地上污漬摔倒。黃女士辯稱李奶奶摔倒可能是由于雨雪天氣車輪裹帶的水漬或者過往車輛將灑落的洗潔精范圍擴大導致的。
灑落女子與商場各賠5萬余元
根據監控視頻發現,李奶奶摔倒位置與洗潔精灑落位置雖非同一點,但相距較近,大約二十厘米,不排除洗潔精被車輛或行人裹帶到原告摔倒處,該洗潔精仍是李奶奶摔倒的主要原因,認定李奶奶因踩到黃女士灑落的洗潔精摔倒具有高度蓋然性,黃女士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12點29分黃女士將洗潔精灑落在地,13點50分李奶奶踩到摔傷,其間一個多小時過去,商場未發現該液體,也未打掃清理,黃女士灑落洗潔精的行為與商場未及時清理的不作為共同導致李奶奶摔傷事件的發生。
法院認為,商場管理方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而李奶奶作為有一定生活經驗的成年人,應當具備一定安全意識,事發時地下車庫燈光明亮,地上液體清晰可見,李奶奶行走時未注意,踩到該液體導致摔倒,李奶奶自身應承擔一定責任。
對于李奶奶的人身損害,法院酌定黃女士承擔40%的賠償責任,商場承擔40%的賠償責任,李奶奶自身承擔20%的責任。
法院判決,黃女士和商場各賠償李奶奶五萬余元。
判決作出后,商場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合肥中院。近日,合肥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張小雪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