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合肥市的徐女士向本報記者反映稱,上周六她在合肥市包河區的漫樂城購物中心乘坐手扶電梯時,褲腳被電梯卷了進去,她用盡全力無法掙脫,好在同伴跑去按下急停按鈕。近20分鐘后,救援人員用老虎鉗將褲子拽出來,徐女士才被解救。徐女士稱,她本身就被嚇得不輕,而更讓她心寒的事還在后續處理上。
顧客乘坐手扶電梯,褲腳被卷入卡死
徐女士稱,12月23日下午,她和同伴在合肥市徽州大道漫樂城購物中心看了一場電影,隨后乘坐商場內的手扶電梯下樓,當從4樓下至3樓時,意外發生了。
“當時快下到3樓了,突然我的右腳褲腿被卷進電梯里面了,我當時就嚇壞了,拼命想要掙脫,但褲腳被卷進入根本拽不出來。我心想著這下完了,到了電梯盡頭再拽不出來,我的腿可能就會被攪進去了。”徐女士稱,眼看電梯就要下到底,她想到了急停按鈕,立即讓一旁的同伴去按下緊急按鈕,電梯這才最終停了下來。
徐女士被嚇得不輕,雖然電梯停了,但是她的褲腳仍然被死死地卡在電梯內動彈不得。“我害怕電梯再次啟動,所以撥打了報警電話并讓同伴撥打了電梯上的一個應急救援電話。”
“大概過了十幾分鐘,一名救援人員來到現場,后來用老虎鉗才把我的褲腿給拽出來。”說到當天的遭遇徐女士仍然心有余悸,緩了一會后,徐女士與商場工作人員溝通之后離開。
“值班經理說,因為當天是周六,這個事情的后續等到周一再處理。”
要求賠褲子,商場要憑證且只賠70%
徐女士稱,事發當天離開之前,她向值班經理提出了自己的訴求,希望賠償她的褲子費用或者賠一條一樣的褲子,“褲子是前年朋友送的,價格六七百塊錢。如果可以的話,也希望商場能賠償一定的精神損失,畢竟受到了很大的驚嚇,但賠償一條褲子是我的起碼要求。”
徐女士告訴記者,原本以為自己的要求很合理,但是12月25日,商場的回復讓她非常氣憤,“商場給我回電話說,需要我提供購買褲子的鏈接、支付憑證等,提供了這些之后還只能賠償我褲子價格的70%。剛開始只愿賠償50%。”
徐女士說,她的褲子是朋友送的,是在實體店買的,而且購買有一段時間了,所以無法找到憑證。
“商場說有憑證才能賠償70%,否則不予賠償,說我可以走訴訟途徑解決。”徐女士氣憤稱,自己本是一名受到驚嚇而且財產受損的顧客,而商場后續的處置更是讓她心寒。
商場稱顧客褲子太長,擔心被顧客敲詐勒索
針對徐女士的遭遇,12月25日下午,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來到合肥漫樂城購物中心的管理公司——合肥漢悅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一名項目運營負責人查看了記者的記者證后,將記者帶到一間洽談室。隨后,該負責人拿出手機撥通了一名許律師的電話,表示由公司法務人員回答記者問題。
隨后許律師在電話中詢問記者的工作單位和姓名。記者一一告知。
“許律師請問您的全名是?”記者問道。
“叫我許律師就行,全名您不需要知道。”許律師回答稱。
記者又多次詢問許律師的全名,對方才告知。
然而,記者表示希望能見面了解此事,但被對方拒絕,“肯定不方便。”
許律師在電話中表示,此事的法律關系非常明確,“第一,我們的電梯日常進行維保,現場的電梯上靠近手扶位置均有黃線;第二,在顧客向下電梯的終止位置,我們有黃色‘小心夾腳’的標識;第三點,這位顧客所穿的褲子長度超過腳面直至腳跟,超出一般褲子的長度。”
“根據現場的監控,還有顧客所穿褲子的實際問題,我們在這個事件里面,侵權責任不應該超過30%,甚至不應該超過20%。精神損失費是超過法律范圍的賠償項目,我們也有被顧客敲詐勒索的擔心。我們可以根據她產生實際的損失在法律范圍內承擔50%。”
顧客質疑應急處置能力,商場避而不答
除此之外,徐女士告訴記者,在事情發生之后,遲遲不見工作人員前來處置,只有她和同伴在場等待,“我打了很多電話,10多分鐘后才有一個電梯維修師傅過來,把我的褲子用老虎鉗拽出來,而商場一名值班經理更是約半個小時才來到現場處理。好在我沒有受傷,這要是真的腿被卷進去了,這樣的處置速度怎么能讓顧客放心。賠償我的褲子是小事,這種應急處置速度更是讓人擔憂。”
“希望商場能引以為戒,畢竟安全無小事。”徐女士稱,她也將此事反饋給市場監管部門,希望能加強監管,保證大家腳下安全。
那么商場的應急處置是否到位呢?記者采訪時,許律師表示:“這個不在侵權事件的賠償范圍內,我們沒有必要進行回復。”
12月25日下午,記者在合肥漫樂城購物中心看到,電梯正常運行著,在電梯扶手旁邊,確實有著安全須知等提示。
對于電梯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商場的應急處置是否到位問題,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聯系到轄區包公街道辦事處,截至記者發稿時,暫未得到回復。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