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印發通知,出臺《安徽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管理辦法》,明確在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分立、合并、變更及終止審批等環節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明確建立健全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誠信管理制度,對違法違規行為納入誠信記錄。
近年來,我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蓬勃發展,年均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30萬人次以上。但在學校的設立審批權限、設立標準條件及退出機制都亟待完善,需要進行針對性優化,職業培訓市場需要進一步加以規范。
《安徽省民辦職業培學校辦學管理辦法》明確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是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原則對培訓學校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服務,同時界定省、設區市及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自具體的職責權限,形成省、市、縣三級權責清晰、各有側重的管理體系。
在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分立、合并、變更及終止審批等環節我省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切實落實“放管服”的改革要求。《管理辦法》中同時制作了舉辦者申請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時所需要的材料模板,可操作性較強,便于基層操作。對于舉辦者不愿承諾、無法承諾以及不適用告知承諾辦理的,按照一般程序申請設立。
《管理辦法》以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式,制定了《安徽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標準》,為設立申請和實地核驗提供了清晰規范的依據和遵循。規定了對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行為的監督檢查,明確建立健全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誠信管理制度,對違法違規行為納入誠信記錄。
在辦學管理方面,《管理辦法》明確,培訓學校應當按照許可的范圍開展辦學活動,不得開展或者聯合舉辦學制學歷教育,不得開展文化學科培訓、文化藝術輔導、學歷考試輔導、醫療美容培訓等其他培訓活動,不得以培訓學校名義代理學歷提升等非技能培訓事項。鼓勵培訓學校采取校企合作、送教上門等形式,開展企業職工培訓工作,參與和幫助企業開發針對性強的培訓課程、教學計劃并組織實施。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