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銅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明確無房且租賃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的,可申請每月全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銅陵市可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新市民,是指在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未獲得本市戶籍或獲得本市戶籍不滿三年的職工。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中關于青年人的定義,青年人是指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的職工。
申請人在銅陵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該市無自有住房;申請提取時,申請人符合新市民、青年人條件。
申請人須遞交身份證、銀行卡等資料,未婚職工須本人填寫婚姻狀況告知承諾書;已婚職工須提供結婚證;離異后未再婚的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并且本人填寫婚姻狀況告知承諾書;符合新市民條件的另需提供外地市戶籍證明或由外地市遷入本市不滿三年的本市戶籍證明。符合青年人條件的根據身份證年齡判定,截止到符合條件的當日。
今年1~11月,銅陵市歸集住房公積金28.71億元,同比增長8.82%,歸集余額85.99億元。住房公積金提取21.37億元,同比增長22.14%。發放公積金貸款17.64億元,同比增長107.64%,截至11月底,已累計向該市5.99萬戶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147.53億元,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余額為72.75億元。(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