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數據揭出校園雨水管道雨污混流。11月28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從合肥經開區獲悉,經立案查處,涉事高校完成了校園污水管道改造施工,并被處以罰款15萬元。目前,該案件已經合肥高新區法院執結。
2022年5月11日,合肥經開區城管執法大隊接到線索稱,轄區某高校存在雨污水混排問題。該大隊立即抽調執法骨干會同排水管理部門前往調查,但在現場并未發現有雨污混排現象。5月13日,執法人員通過技術手段調閱該處雨水井的流量監測數據,并通過排水物聯網系統進行比對,該雨水井在不降雨的天氣下經常有水體流動,并根據流量儀監測數據估算出了該學校排水量大小。此外,執法人員取樣送檢,通過水質檢測發現,屬于生活污水。提取到水質監測數據與檢測報告后,城管部門依法立案,學校負責人接受調查詢問。之后,在排水管理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執法人員通過排水物聯網系統監測發現,該高校東側雨水排口多次在無降雨天氣下有水流通過。在證據面前,學校承認事實,并聘請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施工。
同年7月25日,該區城管執法大隊對涉事學校發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當事學校未提出聽證要求。根據規定,執法人員提請了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和法制審核。經研究,城管部門認為該學校在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違反了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規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根據前述管理規定,綜合該單位違法情節、危害后果、改正情況等因素,城管部門決定對該學校罰款15萬元。在城管部門組織的行政處罰群眾公議中,專家和群眾代表一致認可處罰決定。
城管部門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至該高校之后,又送達了履行催告書,但該學校在法定期限內既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為此,城管部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合肥高新區法院執行部門受案后,和涉事學校負責人進行了多次溝通,已于近日執結到位。
涉事學校相關負責人表示,學校已經完成污水管道改造施工。2022年12月,經排水管理部門驗收合格。今后,學校將加強排水設施管護,自覺維護安全和諧的水環境。
(通訊員 李婷 徐彪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郜征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