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某生態公司前員工侯某因對該公司不滿,在公司網店購買雞蛋,后在網上下載壞雞蛋照片進行虛假差評。該公司一氣之下將侯某起訴至法院,近日,旌德縣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判決。
安徽某生態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主要銷售雞蛋、雞等農產品。侯某曾為該公司工作人員,雙方終止合作后,其對公司產生不滿。2023年4月,侯某先后兩次在某生態公司抖音店鋪購買雞蛋和雞。隨后,在網絡上盜取壞雞蛋圖片上傳至該公司抖音店鋪,4次惡意發布虛假評論,并在評論中慫恿、鼓動其他消費者抵制購買其產品,明確引導消費者購買另一家店鋪的同類產品,造成網上質疑某生態公司產品質量的不良局面。
某生態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侯某立即停止對其名譽權的侵權行為、賠償各項經濟損失4.8萬元并賠禮道歉。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良好的名譽是公民或者法人參與社會生活、社會競爭的重要條件。被告在原告抖音店鋪購買雞和雞蛋,如果收到貨后發現有問題,應向消費者協會舉報或者與原告溝通、退貨來維護合法權益。被告為了發泄對原告的不滿,盜用網上圖片否定原告產品品質,慫恿、鼓動其他消費者抵制購買原告產品,引導消費者購買另一家店鋪的同類產品。該行為導致公眾產生錯誤認識,損害公眾對原告的信賴,使原告的社會評價降低,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被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院認為,對于原告主張的經濟損失4萬元及合理支出8000元,法院認為,原告的經營損失受管理、服務水平和客戶口碑等多種因素影響。被告發布的不實評論的確會對原告用戶的流失和經營收益產生一定影響,但損失數額無法確定。綜合考慮被告不實評論傳播造成的影響、被告的主觀過錯、被告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原告為維權支付的合理費用等因素,判決侯某立即停止對安徽某生態公司名譽權的侵權行為,在原告抖音店鋪評論區發布致歉聲明,恢復名譽,并持續保留七天,賠償經濟損失2000元。(汪悅磬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