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手機轉賬轉錯人,而對方是已故人員,跟繼承人溝通退款未果,這種情況該怎么辦?近日,我省廣德市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轉錯賬的案件。
2023年5月,原告孫某因需轉賬給案外人劉某軍安裝費2萬元,卻因操作失誤,誤將該2萬元轉給劉某友在某銀行開設的賬戶名下,并轉賬附言“安裝費”。
而劉某友已于2023年2月過世。
后孫某聯系到劉某友的繼承人溝通還款事宜,但因銀行卡早已不知所蹤,2萬元無法取出,繼承人無法提供幫助。后孫某遂將四名第一順位繼承人及銀行訴至法院,要求四名繼承人返還其2萬元款項及逾期資金占用損失。
庭審過程中,四被告對原告訴稱誤轉事實予以認可,并表示放棄對該2萬元主張權利。現該2萬元仍在劉某友的賬戶里。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是不當得利糾紛,本案中四被告并沒有取走原告誤轉至劉某友賬戶里的2萬元,并且當庭表示放棄對該筆款項主張權利,故四被告并沒有實際取得不當利益,對原告要求四被告返還2萬元并支付資金占用費的訴請,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案涉2萬元是原告于2023年5月誤轉至劉某友賬戶里,該2萬元目前仍在劉某友賬戶里,因劉某友已經于2023年2月死亡,且四被告已經放棄對該2萬元的權利,故該2萬元相關權利應歸原告所有,銀行作為賬戶的管理方應配合原告從劉某友賬戶里取回案涉款項。
綜上,法院判決,駁回孫某要求繼承人退還2萬元及逾期資金占用損失的訴訟請求,銀行作為賬戶的管理方配合原告從劉某友賬戶里取回案涉款項。
(胡慶薇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