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麻辣燙味道更好,吸引更多的回頭客,蕪湖一老板在明知“罌粟殼粉”為違法食材的情況下,在制作麻辣燙過程中添加由罌粟植株打磨而成的粉末,并對外銷售。10月16日記者從蕪湖市灣沚區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據了解,被告人王某某在灣沚區某菜市場內經營麻辣燙店。2022年9月至11月,王某某為了使其制作的麻辣燙味道更好,在制作麻辣燙過程中,添加由罌粟植株打磨而成的粉末,并對外銷售。
經檢測,王某某麻辣燙的麻辣燙原料大桶裝、小碗裝、底料樣品中均含有罌粟堿、嗎啡、可待因、那可丁等,檢驗結果均不合格。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結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量刑情節,法院一審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禁止王某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向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支付懲罰性賠償金50000元,并在市級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