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栽種的樹木可以隨意修剪砍伐嗎?答案當然是:不可以!近日,合肥廬江法院對該縣城管局申請的損壞綠化強制執行案,作出了準予強制執行的裁定。
據了解,2022年11月初,家住廬江縣冶父山鎮的劉某某在廬江縣廬城鎮城東縣河體育公園等處擅自砍伐城市綠化樹6株,其中死樹4株、活樹2株。經調查,劉某某的行為并無相關行政許可手續。
廬江縣城管局認定,劉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合肥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的規定,并參照相關標準,對劉某某作出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
該處罰決定已于2023年2月3日依法送達,但是劉某某在法定期限內既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對處罰決定也未能自行履行。今年7月21日,城管局催告劉某某應當自行履行該處罰決定,可劉某某在催告期限內仍未履行。
城管局遂向廬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廬江法院經審查認為,廬江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程序合法,量罰適當,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條件,裁定準予強制執行申請執行人廬江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劉某某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夏雅琴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