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是珍貴的世界自然和文化遺產,保護好“大黃山”安徽責無旁貸。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從安徽省自然資源廳獲悉,日前,我省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大黃山”文化旅游資源資產保護利用的通知》(簡稱《通知》),加強“大黃山”區域的規劃統籌,加強傳統村落等資產保護,加強土地資源分類管理等,引導文化旅游資源資產科學保護和利用。
據了解,日前,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廳、安徽省林業局六部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有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加強“大黃山”文化旅游資源資產保護利用。
《通知》明確,“大黃山”區域市、縣應編制文旅資源保護利用發展規劃,防止無序開發、破壞性開發。市、縣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應當銜接“大黃山”建設規劃、旅游發展規劃,合理布局和預留旅游空間和休閑度假、創意經濟、會展經濟、體育賽事、醫療康養、文化服務等產業建設空間。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獲批后,加快編制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自然保護地規劃。適應鄉村旅游用地需求,建立村莊規劃留白制度,為暫不確定具體范圍的旅游及配套項目預留空間和指標,根據建設需要及時辦理用地和規劃許可手續。
我省要求相關市、縣人民政府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傳統村落和古民居分級保護體系,對國家和省級傳統村落實施嚴格的掛牌保護;對有保護價值但未列入保護名錄的潛在保護對象,及時開展調查、登記、建檔、上報、認定、掛牌,落實相應的保護措施。未經批準不得對傳統村落進行遷并,不得對傳統民居等古建筑進行異地遷移。加強古建筑及風貌保護,不在城鎮開發邊界外布局非必要大型服務設施,不得違反規劃在核心景區內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筑物,保護傳統建筑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加強行政區域內古樹名木資源普查、登記、編號、拍照、建檔和掛牌保護等工作。
“大黃山”區域要求落實好土地用途分類管理和保障政策,促進合理利用和發展。風景名勝區范圍內景區外城鎮開發邊界內土地,在符合風景名勝區規劃要求的前提下,可按旅游商服用地依法出讓,用于建設風景名勝區所需的旅游服務設施。旅游項目中屬于自然景觀用地及農牧漁業種植、養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轉用,按現用途管理。合理利用文物建筑、歷史建筑、舊廠房等存量房產、土地或生產裝備、設施發展文化產業和旅游業,在不改變用地主體、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可在5年內保持土地原用途、權利類型不變。在尊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意愿前提下,可將村內空閑地、依法收回的閑置住房和已失去居住功能住房所涉宅基地,以及其他集體建設用地,規劃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依法用于旅游等經營性活動。
《通知》要求相關市、縣人民政府建立專門的文旅資源交易和服務平臺或納入相關平臺,提供信息發布、項目規劃、管理咨詢、經紀代理等服務。依法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對擬入市的各類文旅資源資產提供價格評估服務,公布流轉指導價格,實際交易價格原則上不低于評估指導價格。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文旅資源資產交易跟蹤管理制度,確保合法合規,防止資產流失和不當交易。
我省還明確,“大黃山”區域將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文旅資源保護利用。相關市、縣人民政府要組織做好盡職調查工作,選擇實力強、保護利用業績好、技術力量雄厚的優質市場主體開展保護利用工作,依法明確經營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強化日常監管,嚴防保護利用不及時導致傳統村落、古民居、古樹名木等受破壞情況發生,發現有未履行義務或者違法違規情形的及時提醒、督促糾正,增強保護利用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對嚴重違法違規的,及時依法處理,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納入失信名單。(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