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記者從合肥交警部門獲悉,近日合肥高新交警在轄區黃山路與天智路巡邏時,發現路邊一輛白色的小型轎車撞倒了路邊的立桿,車輛也未熄火。
執勤交警走上前,發現后排一名男子正在酣睡中,執勤交警一邊將情況匯報給大隊指揮分控中心,一邊將當事人叫醒詢問情況。
當執勤民警詢問其如何發生事故時,駕駛員說了自己的前一天晚上喝酒了,但對于自己駕駛車輛并發生事故的過程拒不承認,表示失憶了。民警當即帶其前往醫院進行血檢,并通過細致調查確認了其駕駛車輛發生事故的事實。
經檢測,當事人血液里酒精含量為150.7mg/100ml,屬于涉嫌醉酒駕駛。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合肥交警提醒: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失憶”掩蓋不了事實,切莫以身試法!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