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傍晚,黃山屯溪區法院發布消息稱,3月14日安徽醫科大學后勤管理處基建辦原主任陳東紅涉嫌受賄罪一案在該院一審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被告人陳東紅利用擔任安徽醫科大學基建辦主任、安醫大學生公寓4號、5號樓工程領導組成員、工地現場組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分包工程的方式向工程實際承包人程某某索取財物共計122萬余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陳東紅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陳東紅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鑒于案情復雜,合議庭將擇期宣判。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 通訊員 孫夢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