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我省或在建設工程一般項目消防驗收備案中試行告知承諾制。這也意味著,以往程序較為繁瑣的消防驗收流程,或將被一份告知承諾書代替,將有效推動建設工程項目順利進行。目前,該方案正在征求意見。
據介紹,本次征求意見中提及的適用告知承諾制的項目主要包括:商場(商店)、賓館、飯店、市場中的商鋪、商業服務網點的裝修、改造(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辦公建筑的新建、裝修、改造(建筑面積﹤5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住宅建筑內公共區域的裝修、改造(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企業員工集體宿舍等場所的裝修、改造(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或設置在建筑的首層、二層、三層);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集體宿舍等場所的裝修、改造(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或設置在建筑的首層、二層、三層)等。
按照相關要求,試行告知承諾制的項目需要通過5個辦理程序,分別是網上申報、審批流程、信息公示、隨機抽查和復查申請。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建設單位立即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需申請復查,經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復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消防驗收備案的工程,各級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在收到投訴舉報后,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或消防救援機構等有關部門反饋項目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應當責令建設單位限期整改,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需要注意的是,故意拆分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建設工程,規避應當依法申請消防驗收或備案的;采用告知承諾申請消防驗收備案的項目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嚴重不符的;經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由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要求建設單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停止使用,對拒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依法撤銷《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憑證》,責令重新辦理消防驗收備案,其建設主體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審批方式。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消防安全隱患和不良后果的,應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應急管理部門、檢察機關等部門之間的協作,聯動查處。(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姜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