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因一時無力照看萌寵而將其暫寄養于他人處,但寄養出去的時候容易,想要回來卻遇到了阻力。近日,無為市法院審理了一起因為貓咪的歸屬而引發的糾紛案。
女子童某、陳某是多年好友。2023年3月一天,童某在與陳某聊天時傾訴自己的苦惱:家庭事務多還需要照顧孩子,沒精力再去看管家里寵物緬因貓“咪咕”了。
陳某當即主動提出可以幫助童某飼養“咪咕”,并承諾可以隨時送還,童某感激不已,當月下旬便將“咪咕”交給陳某暫時代為飼養。
同年8月,童某在安排好家中事務后聯系陳某,打算接回自家的緬因貓“咪咕”,陳某卻表示,該貓自己代養了一段時間后,覺得沒能力再養已交給親友代養,現難以返還了。
為此,雙方經多次商談無果后,童某憤然訴至法院,請求判令陳某立即返還自己所有的緬因貓“咪咕”或賠償同品種、同品相的緬因貓一只。
法院審理認為,合法的物權受法律保護。童某與陳某約定童某的寵物緬因貓暫由陳某飼養,童某可隨時要求陳某返還。童某作為緬因貓的所有權人,對該貓享有占有、使用、受益、處分的權利,現童某請求陳某交還緬因貓,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支持,陳某借故違約不還沒有法律依據。
法院作出判決,代養人陳某返還寄養人童某所有的緬因貓一只。
宣判后,雙方均服判。
法官提醒稱,當前家庭飼養或寄養、代養寵物已很普遍。寵物的主人如有發生不方便飼養情況的,建議將寵物寄養至專門商家或有經驗的人士。而從承諾代養人的角度看,替人幫忙照顧寵物本是值得肯定鼓勵的行為,但一定要充分尊重主人作為寵物所有者的權益,且在承諾代養前須對寵物的價值、習性、飼養成本等有充分的認知和預估,量力而行,行則守諾。如果發現代養期間已對寵物產生難以割舍的感情或無力繼續代養,應由雙方及早協商解決矛盾,暫養人不能自行決定轉送給他人飼養,更不得違約拒絕向所有權人返還代養的寵物。(文中人物為化名)
(實習生 鄭蕓潔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