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喜歡瀏覽直播平臺,被一男主播吸引,向男主播打賞或轉賬共計137萬。丈夫得知后,一紙訴狀將男主播和直播平臺起訴至法院。近日,明光市法院對此案進行了成功調解。
妻子打賞百余萬 丈夫發現后狀告男主播
張某與徐某是夫妻,二人于2010年10月結婚。妻子徐某喜歡在直播平臺觀看直播,并且被某平臺的主播馬某吸引。
馬某經常在某平臺直播唱歌,徐某被深深吸引,后二人通過QQ聯系,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間,徐某向馬某打賞和轉賬合計137萬余元。
起初徐某的丈夫全然不知,直到2024年2月,他們的女兒上大學需要用錢,查詢家中財物才得知,妻子長期轉賬、打賞的事情。丈夫非常氣憤,與有關各方進行了交涉,要求返還錢財,但是沒有得到滿意的結果。
一氣之下,丈夫將主播馬某、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明光市法院,要求返還妻子所打賞的錢款。
經調解男主播返還部分錢款 平臺擔連帶責任
明光法院澗溪法庭接到該案后,考慮到案件較為特殊且金額較大,由調解員將馬某和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約到庭內進行調解。
調解過程中,馬某辯解徐某打賞、轉賬是自愿的,是贈與的法律行為,贈與財產已經交付,不存在撤銷贈與。
調解員現場解釋道,雖然打賞是自愿,從打賞次數、打賞金額以及徐某的家庭收入狀況,金額過大已經明顯超出一般家庭日常消費水平,嚴重損害了另一方的財產權益,兩被告應當返還部分贈與財產。
經過約兩個小時的反復調解,最終三方達成協議,主播馬某同意返還張某42萬元,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法官提醒稱,《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法律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但當夫妻一方擅自處分雙方共同財產時,受損失的一方有權主張權利。
此案中,徐某打賞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徐某未經張某同意屬于擅自處分,損害了張某以及其他家庭成員的權益,涉及該部分的財產,張某可以主張返還。(文中人物為化名)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