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敬(安徽大學文學院副教授)
一提起中國古代小說,我們往往會想到以敘事(即講故事)為核心特征的小說,如明清章回小說,尤其是四大名著,或是唐代的傳奇抑或清代蒲松齡的《聊齋志異》等篇幅稍顯短小的小說作品。然而縱觀古人的小說觀念,尤其是宋代以前的小說觀念,卻與今天的小說觀念有著天壤之別。中國古代小說長期受儒家思想的評判主導,處于九流之末,雖始終未能被歷代主流學術研究所接納,但其形成發展源遠流長,內涵豐富駁雜,體系構建嬗變有緒。
漢唐小說觀念主要以說理特征為核心。目前可見最早對小說作品集中著錄及學術體系構建的,是漢代班固根據劉向、劉歆《別錄》《七略》修訂而成的《漢書·藝文志》。漢人確立了小說以言說理、以事說理的獨特性質與特征,將能否宣揚“小道”作為小說的核心評價標準。而小說的創作來源、傳播方式與表現手段這些技藝層面的構成因素,則被儒家思想主導下的評判標準否定與摒棄。《漢志》所表達的漢代小說觀念構建了中國古代小說理論體系的基礎框架,這樣的理論認知一直延續到唐代。從唐人編修的《隋書·經籍志》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發現唐人沿著漢人開辟的方向,并未對小說作品的表現形式與特征范疇過多開拓,而是更加關注于小說核心特征的深入挖掘與持續強化,完成了小說觀念的理論改造與價值強化。
宋元小說觀念開始凸顯敘事性特征。唐代以降,隨著文學各領域的不斷豐富與發展,小說盡管在觀念層面依然嚴謹恪守漢唐小說觀念的主干,但在創作層面卻出現了越來越多非說理性特征的分化,敘事傾向也日漸突出。尤其是在大量吸收了史學體系中雜傳類的史傳敘事特征后,相關作品越來越呈現出以事娛人的特征。在這種強調敘事之技的背景下,以歐陽修為代表的宋人,終于重新對小說觀念加以審視,并作出了折中與創新的重構,將原屬史部的諸多雜傳作品歸入小說。宋人第一次正式將主觀的虛構敘事納入小說觀念的理論范疇,也為小說創作贏得了一種標志性的敘事文體。與此同時,通俗表演藝術范疇下的說唱文學領域中,隨著娛樂屬性的增強,說話四家中敘事性較強的小說一類逐漸成為說話伎藝中的主要代表,一定程度上成為說話伎藝的代名詞。
明清小說觀念呈現固守說理與發揚敘事兩脈分化。自宋代起,小說的發展實際分化成兩支脈絡。其一,繼續在漢唐小說觀念范疇內外作適時增減。雖然史傳的敘事手法在小說表現技藝中比重越來越大,但在學理層面,依然固守“小道”的核心價值。這類作品和前期小說作品一樣,穩定地占據著四部分類中子部小說類的位置。其二,隨著通俗曲藝說話的廣泛影響以及對敘事伎藝的強調,話本的敘事形式逐漸成為大眾認知中的小說特征,尤其是后來的明清章回小說,完全用敘事特征顛覆了說理的核心特征。至此,以敘事為核心特征的小說觀念不僅在讀者層面,完全取代了傳統的說理小說觀念,在理論層面也對傳統認知造成了巨大沖擊。講故事實際上已經取代說道理,成為小說觀念的主要內容與代表特征。但是傳統學者還在理論的最后高地固守著小說本位,因此宋代以來的正史藝文志中,我們并未發現這些講故事的小說作品的著錄。這些新興的小說陷入了一個非常尷尬的境地,即雖深受大眾喜愛卻無法得到理論層面的認同。
古代小說研究的興起其實伴隨著西方敘事小說影響下的認知偏差。20世紀初,魯迅先生撰《中國小說史略》,小說學正式進入主流研究領域,形成自己的學科范疇,而《中國小說史略》也成為迄今為止小說學研究,特別是小說史書寫的綱領性范式。但不可否認的是,魯迅先生對中國古代小說史的解讀與構建,根植于西學東漸直至新文化運動的大背景下,深受西方敘事文學影響,先入為主地以西方敘事小說標準來衡量和評判中國小說,忽視與摒棄了古代小說長期以來非敘事性的主要特點,形成了一些如唐代“始有意為小說”的片面觀點,造成了對古代小說實際發展研究的偏差與背離。
自魯迅以降,近百年來對中國古代小說的研究成果豐碩,但除對作品的文獻考據研究外,凡從小說發展角度論述,仍然受制于《中國小說史略》的固有思路與評價標準,未能如實反映古代小說的歷史發展原貌,以及異于西方敘事小說的獨特屬性。更為突出的是,以敘事小說的敘事手法成熟與否作為評判標準,已然成為研究者對古代小說默認與唯一的研究方法,大量小說研究實際上處于一種慣性的模式化書寫,未能有效突破魯迅先生因身處特定歷史條件造成的視角和方法桎梏,從而使得這一類研究僅能作為《中國小說史略》的補充與延伸,事實上仍是以西方學術標準評價中國古代小說,而非從古代小說的特性出發來考察其獨特價值,尋找符合古代小說實際發展的研究標準,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研究體系。
因此,當下中國古代小說研究亟于突破的瓶頸,就在于回歸中國語境,還原小說原貌。所謂回歸中國語境,具體到對中國古代小說學的學科研究,就是從古代小說的創作與發展實際出發,而非從西方敘事小說的概念理論出發,重新檢視現存全部古代小說作品,從而更準確地描述與討論古代小說發展演進的脈絡,以及造成該種文學現象的各方面原因,歸納和總結中國古代小說觀念的形成,及其內涵與外延的流變特征,以確立符合古代小說實際發展狀況的研究標準,構建符合中國古代小說歷史原貌、具有中國特色的古代小說學術體系。
回歸中國語境,從方法論上,就是避免生搬硬套、拿來主義,盲目地用西方學術理論直接套用包括中國古代小說在內的傳統學術門類,不加思辨地用“符合”西式標準的內容來構建相似的學術體系,而對大量無法“契合”這個標準的內容視而不見或者否定拋棄。一味以六經注我的態度去架構所謂的理論體系,難免出現違背學科發展規律的訛誤。如近年學術熱點清華簡的研究中,《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第三輯整理報告公布了六種八篇文獻資料,其中第四篇《赤鵠之集湯之屋》,記載了商湯與伊尹之事。有學者從文學角度,認為無論從簡文的故事、結構、內容和性質,還是從寫作方法來看,都可以看作先秦的“小說”作品,從而得出戰國時期已出現成形的小說理論這一結論。這就在方法論上犯了上述錯誤,先入為主地以敘事標準作為研究主導,違背了中國古代小說的發展原貌與核心特征。
回歸中國語境,也是中國傳統學術長久以來形成的實事求是研究方法的高度總結,體現了不隱惡、不虛美的傳統學術操守和文化自信。陳寅恪先生曾以“了解之同情”的相同觀點對傳統人文學科作過精準注解。落實到古代小說研究領域,就是應該回歸小說本身,不能脫離其發生與生長的具體歷史環境,從眾多復雜的文學現象中探尋與總結符合其體系發展的內在規律,避免用事先設定的標準去衡量研究對象,得出一些并不符合實際情況的謬斷。因此,確立一種適合古代小說發展內在規律的研究標準,建立與完善符合古代小說發展特點的研究體系,是當前古代小說研究領域亟須解決的問題。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必然要回歸中國語境。只有回歸中國語境,才能真實反映古代小說被西方敘事小說標準所遮蔽的原貌與特點。也只有解決好這個問題,才能突破目前古代小說的研究瓶頸,真正深入與如實反映古代小說在各個時期的生存狀態與發展趨勢,客觀展示古代小說在文學發展中的實際位置,推動中國文學不斷進步。
《光明日報》(2023年11月20日 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