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進步,如今的地攤經濟,類型、業態日益多元,“非遺集市”“后備廂集市”“網紅市集”……既是城市的一道新風景,也是有效解決部分市民靈活就業、提振消費活力的“微創新”。但隨之而來的也有妨礙交通、污染環境、噪音擾民等問題。近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回復了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閉會期間部分代表提出的關于地攤經濟的建議。據悉,我省將加大早夜市攤點場所或臨時疏導點配套設施的投入,促進早夜市攤點場所規范有序,營造文明健康和諧有序的經營環境。
為加強和規范城市早夜市攤點場所市容秩序、環境衛生和市場安全管理,促進經濟繁榮,激發城市活力,增進城市文明,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品質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費需求,省住建廳今年上半年聯合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早夜市攤點場所管理的通知》,從優化配套服務、強化安全監管、加大污染管控、完善長效機制四個方面提出具體貫徹落實要求。
針對部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關于地攤經濟的建議,省住建廳表示,將積極加以借鑒,將督促指導各地城市管理部門依據職能,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密切協作,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城市早夜市攤點場所市容秩序、環境衛生和市場安全管理。通過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依法規范的原則,會同有關部門引導流動攤販在指定區域、規定時段從事經營活動,依法加強規范有序管理。
對早夜市攤點實施精細化管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妨礙交通,不污染環境,不噪音擾民,保證市場安全平穩有序。加大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監管力度,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不斷完善配套設施,加大早夜市攤點場所或臨時疏導點配套設施的投入,配備消防安全、環衛作業、垃圾污水收集處理、燈光照明、交通安全標牌標識指引、公共廁所、非機動車停放等設施,實行常態管理和衛生保潔,促進早夜市攤點場所規范有序。
另外,充分發揮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投訴舉報熱線和平臺作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涉及流動攤販違法違規行為等方面的投訴舉報,要及時受理處置,加大維權力度,降低維權成本,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文明健康和諧有序的經營環境。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姜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