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賒欠餐館5萬余元餐費拒不付賬還躲避執行。9月4日,記者從滁州市南譙區法院獲悉,9月1日,法院成功扣押被執行人車輛,有效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2012年至2017年期間,周某多次前往鄰居張某經營的土菜館用餐,每次用餐后,周某都是賒賬。周某共在其店內欠賬92次,累計金額5.3萬余元。張某拿著“賬單”多次上門催債,周某不僅不還賬,竟然還惡語相向,張某遂一紙訴狀將周某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周某支付張某欠款5.3萬余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周某一直未履行法定義務,張某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周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多輪線上、線下查控,除發現被執行人周某名下有一輛轎車外,未發現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當即對車輛進行查封,但因周某電話打不通,且人車不見蹤影,故遲遲未能對車輛采取扣押措施,執行陷入困難。
9月1日上午9點,執行法官接到申請執行人提供線索,被執行人在南譙區施集鎮某村承包了魚塘正在該地養魚,其名下還有一輛紅色尼桑牌汽車也停放在魚塘處。執行法官立即組織干警趕往該地,經過現場走訪核實,周某確實承包了該處魚塘,且近期一直在此處養魚。隨后,執行法官在路邊發現了周某的紅色尼桑牌汽車。經當場核實車輛信息無誤后,順利將查封車輛扣押至法院并將對涉案車輛進行司法拍賣。
下一步,南譙法院將不斷強化執行措施,快速響應執行線索,督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律義務,最大限度地實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持續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吳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