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法庭弄虛作假,偽造委托書,以公司代理人身份參加訴訟,最終吃了“罰單”,被岳西縣法院罰款6萬元。
近日,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原告王某某與被告某公司、張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上訴一案中,發現某公司代理人儲某某的委托手續存疑,為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將該案發回岳西縣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后經岳西縣法院審理查明,儲某某利用其系該公司原股東、持有合同專用章的便利,用透明粘布黏貼的方式偽造成公章制作委托書,并以該公司代理人身份參加訴訟,在庭審中,儲某某陳述張某某是該公司員工,誤導法院作出對該公司不利的認定。
對于儲某某偽造委托書、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岳西縣法院制發決定書,對儲某某罰款6萬元,儲某某當日向法院出具了悔過書,表示自己做出了錯誤行為,妨害了民事訴訟,浪費了司法資源,非常后悔,保證今后不再犯同樣的錯誤,并于當日向法院繳清了罰款6萬元整。
法官提醒稱,誠實訴訟是當事人參加訴訟的基本要求,是誠實信用原則的體現,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要求,也是維護司法公正的根本保障。對于挑戰司法權威,破壞司法活動正常秩序的妨害訴訟行為,人民法院將堅決予以打擊。希望所有訴訟參與人以本案為戒,做到誠信訴訟,共同營造公平公正的訴訟秩序。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