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互聯網生活服務類平臺管理規范(試行)》,加強互聯網生活服務類平臺管理,規范平臺經營活動,維護網絡交易秩序,保障網絡交易各方主體合法權益。
該規范明確,適用本規范的互聯網生活服務類平臺提供的生活服務是指向社會公眾有償提供的出行旅游、配送、家政、人才招聘、租房買房、教育培訓等服務,不包括金融類服務和利用信息網絡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
該規范從準入管理、規則管理、信息管理、信用管理、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六個方面明確平臺的管理義務。
準入管理方面指出,個人通過網絡從事保潔、洗滌、縫紉、理發、搬家、配制鑰匙、管道疏通、家電家具修理修配等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條的規定不需要進行登記。
規則管理方面指出,不應根據消費者個人信息采取差異性價格;應提供安全便利的在線支付和退款服務支持,平臺自設消費者資金帳戶或現金購物卡時,應為消費者提供把充值但未消費的資金劃出平臺帳戶的便利服務。
信息管理方面要求,生活服務類平臺經營者應當根據生活服務的價格、銷量、信用等以多種形式向消費者顯示服務的搜索結果;對于競價排名的服務,應當顯著標明“廣告”。生活服務類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經營者服務產品的評價,便于消費者充分了解服務質量和特色。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發送商業性信息時,應當明示其真實身份和聯系方式,并向消費者提供顯著、簡便、免費的拒絕繼續接收的方式。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應當立即停止發送,不得更換名義后再次發送。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當平臺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平臺經營者不能提供平臺內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消費者可以要求平臺先行賠償。消費者通過其他渠道維權的,生活服務類平臺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其平臺內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平臺內經營者丟失、偽造、篡改、銷毀、隱匿或者拒絕提供其身份信息、原始合同和交易記錄等信息的,生活服務類平臺經營者應當協助提供真實完整的上述信息。
此外,生活服務類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網絡交易爭議協調機制,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鼓勵生活服務類平臺建立爭議在線解決機制,制定并公示爭議解決規則。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曉然